卷三十四·魏三十四 ◇ 备政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夫为政者,譬犹工匠之造屋也。广厦既成,众不安,则梁栋为之断折;一物不备,则千桂为之并废。善为屋者,知深之不可以不安,故栋梁常存;知一物之不可以不备,故众榱与之共成也。善为政者,知一事之不可阙也。故无物而不备;知一是之不可失也。故众非与之共得。其不然者,轻一事之为小,忽而阙焉,不知众物与之共多也;睹一非之为小也。轻而蹈焉,不知众是与之共失也。

    夫政之相须,犹︼辖之在车,无︼辖,犹可以小进也。谓之历远而不顿踬者,未之有也。夫为政者,轻一失而不矜之,犹乘无辖之车,安其少进,而不睹其顿踬之患也。夫车之患近,故无不睹焉;国之患远,故无不忽焉。知其体者,夕惕若厉,慎其愆矣。

    夫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故选托于由夷;而又威之以笃罚,欲其贪之必惩,令之必从也。而奸益多,巧弥大,何也?知清之为清,而不知所以清之,故免而无耻也。日欲其清,而薄其禄,禄薄所以不得成其清。夫饥寒切于肌肤,固人情之所难也。其甚又将使其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夫不夫,妇不妇矣。贫则仁义之事狭,而怨望之心笃。从政者捐私门,而委身于公朝,荣不足以光室族,禄不足以代其身;骨肉饥寒,离怨于内;朋友离叛,衰(疑作弃。)捐于外,亏仁孝,损名誉。能守之而不易者,万无一也。不能原其所以然,又将佐其室族之不和,合门之不登也。疑其名,必将忘其实,因而下之。不移之士,虽苦身于内,冒谤于外,捐私门之患,毕死力于国;然犹未获见信之衷,不免黜放之罪。故守清者,死于沟壑,而犹有遗谤于世也。为之至难,其罚至重,谁能为之哉?人知守清之必困于终也,违清而又惧卒罚之及其身也,故不为昭昭之行,而咸思暗昧之利;奸巧机于内,而虚名逸于外。人主贵其虚名,而不知贱其所以为名也。虚名彰于世,奸实隐于身。人主眩其虚,必有以暗其实矣,故因而贵之,敬而用之,此所谓恶贪而罚于由夷,好清而赏于盗跖也。名实相违,好恶相错,此欲清而不知重其禄之故也。不知重其禄,非徒失于清也。又将使清分于私,而知周于欺。推此一失,以至于欺;苟欺之行,何事而不乱哉!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禄者,则欺而浊;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则竭而不足;知少其吏,则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

    凡此数事,相须而成,偏废则有者不为用矣,其馀放欺无事而不若此者也。不可得一二而载之耳。故明君必须良佐而後致治。非良佐能独治也。必须善法有以用之。夫君犹医也,臣犹针也,法阴阳补泻也。针非人不入,人非针不彻于病。二者既备,而不知阴阳补泻,则无益于疾也,又况逆失之哉!今用针而不存于善术,使所针必死,夫然也。欲其疾之疗亦远。(当有矣字。)良医急于速疗,而不恃针入之无恙也;明君忽于治平,而不恃亡失之不便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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