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魏三十四 ◇ 正名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夫名不正,则其事错矣;物无制,则其用淫矣。错则无以知其实,淫则无以禁其非,故王者必正名以督其实,制物以息其非。名其何以正之哉?曰行不美则名不得称,称必实所以然,效其所以成,故实无不称于名,名无不当于实也。曰:物又何以制之哉?曰:物可以养生,而不可废之于民者。富之备之,无益于养生;而可以宝于世者,则随尊卑而为之制。使不为此官,不得服此服,不得备此饰。故其物甚可欲,民不得服,虽捐之旷野,而民不敢取也,虽简于禁,而民皆无欲也。是以民一于业,本务而末息,有益之物阜而贱,无益之宝省而贵矣。所谓贵者,民贵愿(疑当作《愿贵》。)之也,匪谓贾贵于市也。故其政惠,其民洁,其法易,其业大。昔人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其此之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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