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争田

类别:子部 作者:明·朱国祯 书名:涌幢小品

    江西新建县民毛凤与同里民徐均仁争田。有旧怨。相讼久不决。会朝廷遣南刑部侍郎金绅巡视江西。凤乃嗾人诬均仁频年在乡劫杀拒捕。且赂其县官。妄报于绅及镇守太监刘倜、巡按御史段正。同檄三司及分巡等官。遣百户叶俊往捕之。凤又赂以五十金。密谋害均仁一家。快私忿。俊率兵四十人。凤集二百七十余人。操火铳兵器以从。围其家。纵火焚之。家属死者二十三人。杖死者五人。尽缚其未死者二十六人送于府。转达于巡按。御史皆信之。独按察司疑均仁等称冤。伤已重而无赃。其事必诬。令府县重鞫。死于狱者又十七人。存者徐细仔等三人令人诉之新巡按御史熊翀。翀奏其事。上以凤等挟仇聚众。诬害一家人命。命刑部郎中奚昊、锦衣千户潘旺、往会镇巡核勘。得实。凤等及俊坐凌迟死。仍籍俊家。从者俱斩。并责问守巡等官。境内有大狱。久不究理。令具闻处治。后俊死于狱。磔尸于市。


如果你对涌幢小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涌幢小品》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