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六经方药 第二章·六经方药

类别:子部 作者:清·俞根 书名:重订通俗伤寒论

    百病不外六经。正治不外六法。按经审证。对证立方。六法为君。十法为佐。治寒伤已无余蕴。虽然。病变不常。气血有素。穷不常之病变。须门门透彻。葆有素之气血。要息息通灵。斯可言医治之方药矣。姑详述之。

    【秀按】后汉张仲景着《伤寒杂病论》。传一百一十三方。方方皆古。立三百九十七法。法法遵经。又以六经钤百病。为不易之定法。以此病例彼病。为启悟之捷法。故历代名贤。奉为正宗。正宗则诚正宗矣。然就余临证经验。尚不敷用者。以其间兼证、夹证、变证、坏证。证证不同。还须旁采耳。余临证时。凡遇纯实证。每参以张子和法。纯虚证。每参以张景岳法。实中夹虚证。虚中夹实证。每参以张石顽法。庶几搏采众法。法法不离古人。而实未尝执古人之成法也。

    【廉勘】张长沙着《伤寒杂病论》一书。集汉以前之大成。至宋始分《伤寒论》《金匮要略》两书。元张子和。

    专着《儒门事亲》一书。明张景岳。着有《类经全书》及《质疑录》三种。前清国初张路玉。着有《千金方衍义》、《医通》两书。皆博古通今。可法可传之良书。先祖虽服膺四张。而景岳路玉之书。尤喜研求。故内伤杂证。较为专长。盖因当时会诊。与城中金士哦。下方桥陈念义两前哲居多。故崇拜明清二张。良有以也。余则师事樊师开周。专从叶法。

    凡类于叶法者。靡不讲求而研究之。噫、祖书徒读。愧守箕裘。医术歧趋。悲深风木。想先祖有灵。应亦责我背道而驰乎。

    【荣斋按】本章分六节∶(一)发汗剂,(二)和解剂,(三)攻下剂,(四)温热剂,(五)清凉剂,(六)滋补剂。

    原书滋补剂列第五,清凉剂列第六;根据张介宾伤寒约法,是∶“汗”“吐”“下”“温”“清”“补”,俞氏为了符合实际应用,把吐法改作和法。但六法顺序(不是使用时的程序),先清后补,是无庸置疑的;今把它转易过来,其中“汗法”是使病毒从汗腺排泄以出,“下法”是使病毒从大便排泄以出;这两法,均以排除疾病之毒素,为处方要旨。“温法”为维持机体细胞之消沉,“清法”为遏止体温之亢进,这两法,乃对证治疗,不是以去病为目标的。“和法”是使机体内部得到协调,而加强汗、下、温、清、补的疗效。“补法”可分两种∶一为滋阴,凡能调节循环,供给造血原料,促进养化机能,或能增加身体营养成分,味浓而无刺激性、芳香性者,为今之滋养强壮剂;一为回阳∶凡能兴起机能之衰惫,活泼神经,恢复机体各部正常生活力者,为今之兴奋强壮剂。这正治六法,俞氏暗合六经。至于“佐治十法”,散见于本书各节治法中,所谓∶“按经审证,对证立方。”不局限于十法之范围,自包涵着∶宣、通、补、泻、滑、涩、燥、湿、寒、热的十剂。

    程钟龄医门八法──汗、吐、下、和、温、清、补、消,颇能守其常,通其变,指示我们以灵活运用的法则,兹特附录于本章各节方剂之后,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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