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正误存疑篇 正误十一

类别:子部 作者:清·吴谦 书名: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伤寒所致}太阳病,痉湿,此三种,宜应别论。

    【按】“伤寒所致”四字,甚无所谓,当删之。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按】“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刚痉证应恶寒,非反也,当删之。


如果你对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