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礼音律(一) 蜡腊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建隆四年,太常博士和岘奏:『唐以前,寅日蜡百神,卯日祭社宫,辰日腊享宗庙。开元定礼,三祭皆于腊辰,以应土德。圣朝火德,合以戌日为腊,而以前七日辛卯便行蜡礼,恐未为宜。』下太常议,而请蜡百神、祀社稷、享宗庙,同用戌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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