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贪十三案 二、桑弘羊牟利致族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汉武帝时,贾人子桑弘羊会心计,得幸于上,为致粟都尉。须大农,尽斡天下盐铁,置部丞满天下,使远方各以其物和商贾转贩,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受天下之货,贱置贵卖,欲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利。万物不得胜踊,吏丞皆坐市列,天下骚然。帝方巡狩封禅,穷兵四夷。凡赏赐金钱,丰辄亿万,皆弘取足焉。帝悦之,赐爵左庶长。武帝崩,弘羊与燕王旦谋反,伏诛,夷其族。

    论曰:善盗者,艺愈精而罪愈重,盗愈利而主愈害。弘羊心计折秋毫,盐铁贸贩不顾王者之体,兵疲民困,汉岌岌乎殆哉!烹以致雨,即不叛亦宜。班固等之与仲舒、汲黯,并称得人,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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