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贪十三案 三、董贤煽宠杀身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汉哀帝时,侍中董贤,为人美利自喜,和柔便辟,为上所幸,尝与共卧起。妻得通籍殿中,女弟为昭仪。贵震朝廷。上为贤起大第于北阙下,穷极巧技。赐武库禁兵、上方珍宝、东园秘器、珠襦玉押,无不备具。为贤起冢义陵旁,周垣数里。尚书仆射郑崇谏杀之。元寿二年冬,以贤为大司马卫将军。时贤年二十二。尚书百官,因贤奏事,亲属皆奉朝请。后置酒麒麟殿,上谓贤曰:“吾欲法尧禅舜,如何?”中常侍王闳曰:“天子无戏言。”乃止。帝崩,太后逼贤即日自杀,收其家财四十三万万,父恭与家属徙合浦死。

    论曰:敝冠不加于足,屦新不加于顶,上下之殊分也。贤以倡优弄臣,僭位元僚,终自夷灭。使贤得为老丑庸钝之人,以斯役终,不亦善乎!非其器而盈之,求毁之道也。吾于贤何罪焉。

    唐肃宗上元元年,以度支郎中元载为盐铁转运使。元载敏捷巧算,善于奏对。上爱其才,委以江淮漕运使。载乃以豪吏为令,举八年赋税而并征之,不论有无,皆藉其家,谓之“白著”。严刑以敛,民穷皆为群盗。载贿结李辅国,上乃以之同平章事,领转运使如故。专权自恣,贿赂山积,膏腴别墅,疆畛相望。旦数十区,名姝异妓,虽禁中不逮。帝尽得其状。载尝独见,帝深戒之。然不悛。代宗大历十二年,会有告载谋反者,上命收之,赐自尽。妻、子皆伏诛。有司藉载家财,胡椒八百石,钟乳五百两,他物称是。遣中使发载叔父墓,斫棺弃尸,毁其庙主及大宁安仁里二第,以赐百官。

    论曰:人生中寿六十,除去老少不堪之年,能快乐者四十余年耳。即极意温饱,亦不至食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贪,贪转生愚。黄金虽积,不救燃脐之祸。三窟徒营,难解排墙之危。吾于此侪,亦大生怜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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