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序例三则 △求岁率先定四时之中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此其命二仲、二叔,何也?盖历有三率:一昼夜为“日率”,一盈亏为“月率”,皆易知者;独一寒暑为“岁率”,其间赢缩奇零最为难齐,故历法以成岁为要。然岁之终始非有定界,不可以徒求,故分以为四时而命二仲、二叔分居四方以考验之。时之终始尤无定界,益不可以徒求,故但求定夫四时之中。中得,则前推之即为始,後推之即为终。此圣人建中之治,虽历法亦不能外焉者也。“日永”、“日短”者,考之以晷漏;“星鸟”、“星虚”者,考之以躔度;犹惧其未也,复验之於人物出入变化之节,而後四时可定。四时定则日数可得,月闰不差而岁成矣。故其纲曰“敬授人时”。而孔子告颜渊亦曰“行夏之时”。所重在时,故不言日月岁也。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百工,庶绩咸熙!’”(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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