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三代经界通考 △一井、一国之助与天下之助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曰:“然则三代何以异制?周何以亦助?鲁之税亩果何如法也?”曰:此不难知,顾人下细考耳。古者非分田有助法也,即制禄亦莫不以九一为程:一以奉上,所以训恭俭;八以逮下,所以示慈惠。是故有一井之助,有一国之助,有天下之助。中之一为公田,外之八为私田;公田以养君子,私田以食野人,──此助之行于井者也。中之一为乡遂,外之八为都鄙;乡遂以奉君(《齐语》所谓“参其国”,《孟子》所谓“君十卿禄”者是也),都鄙以为卿大夫之采邑(《齐语》所谓“伍其鄙”,《孟子》所谓“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者是也。其在天手之畿,则《书》所谓“大都小伯”,《传》所谓“王官之邑”,《孟子》所谓“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视伯”者是也)──此助之行于国者也。九州之地约方三千馀里,为方千里者九,而要荒之服不与焉,中之一为王几,外之八为侯国。土畿以奉天子(《书》所谓“五百里甸服”,《孟子》所谓“天子之制地方千里”者是也),侯国以封亲贤神明之裔(《书》所谓“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孟子》所谓“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者是也)──此助之行于天下者也。是故齐、晋、宋、鲁,外诸侯也;秦、温、郑、虢,内诸侯也。自平王东迁郏、辱阝而秦、郑乃渐列於会盟,其初实畿内也。鲁公室之卑以乡遂分於三桓,而都鄙如故也。晋公室之弱以都鄙并於四卿,而乡遂如故也。自桓公东迁屯留而韩赵乃尽分其乡遂,其初实公邑也。邦畿之外亦有王田:《书》之“三亳阪尹”是也。都鄙之中亦有公邑:鲁季孙之取下,取公邑为私邑者也;楚子重之请申、吕,请公邑为私邑者也。此其分田之制,由王畿而侯国,而采邑,自先王之世已不必悉同,而逮春秋以降,天下务於富强,变法改制者所在有之,尤不得执一格以相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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