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三代经界通考 △贡、助、彻法为三代圻内之制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是故,夏之“五十而贡”,夏之圻内,夫授田五十亩,而行贡法也;诸侯之国不必皆五十而贡也。殷之“七十而助”,殷之圻内,夫授田七十亩,而行助法也;诸侯之国不必皆七十而助也。周之“百亩而彻”,周之圻内,夫授田百亩,而行彻法也;诸侯之国不必皆百亩而彻也。故《诗》云:“彻田为粮,豳居允荒。”公刘当夏、商之际,乃不行贡助而行彻,是夏、殷之贡助不必尽行於天下之明验也。周之先世既用彻法,是以大王迁岐,文王居丰,武王居镐,皆因之而不改;非殷时天下诺侯皆用助,至武王而尽变易天下之井疆以为彻也。然则殷之先世亦必本行助法,故汤因之;非夏时天下诸侯皆用贡,至汤而尽变易天下之沟涂以为助也。故《诗》云,“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然则申伯未封以前,谢固未尝用彻,封申以後乃行彻耳。故《诗》云:“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然则江、汉之间,诸侯固多不用彻也。盖彻之行於诸侯者,皆已灭之国,新造之邦,乃以彻整齐之;至於慕义来归之国,则悉仍其故制,不拘拘也。然亦必所灭之国法度废弛,疆界紊乱,势不可不更定,然後以彻行之;若法度未尽废,疆界未尽紊,亦必不夷其故址而更造之。故《春秋传》称“鲁、卫疆以周索,晋疆以戎索。”然则初封之国亦有行彻不行彻者,非概天下而必束之以一涂也。其授田有多寡之殊者,盖夏居安邑,地陋人众;设在大河南北,稍平广;周起西陲,近戎狄,多旷土;此因乎地者也。古者风气初开,制作未备,力不能以多及,故授田少;後世器日利,人日巧,故授田亦渐多;此因乎时者也。然则圣人於此皆因势以制宜,期於便民革弊,非苟然徒以新天下之耳目已也。


如果你对考信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考信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