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南、北史》夹叙法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翼 书名:陔余丛考

    《南、北史》往往用来叙法,盖以人各一传则不胜其立,而事之可喜者又不忍割爱,故因端而旁及之。如《齐豫章王嶷传》忽入荀丕一小传。《虞玩之传》忽入唐寓之反一事。《王僧虔传》忽入陈天福豫作寿冢,冢成而遭刑,即葬焉;刘镇之少年病笃,已办凶器,后九十余乃卒,方用之。《崔慧景传》忽入东阳女子娄逞变服为丈夫,仕至议曹从事,事发,乃为妇人服以去。《曹景宗传》忽入钟山蒋帝神一事。《始兴王忄詹传》忽入穰城人年二百四十岁,上津人年一百十六岁等事。《北史。斛律光传》因光死,命邢祖信籍其家,祖问得何物,祖信以宴射箭、挝仆枣木杖为对,大惭。人皆尤祖信,曰:“好宰相尚死,我何足惜。”此叙祖信正明光之无罪也。因带叙祖信少时,父为李庶所卿,信亦诣庶曰“暂来见卿,还辞卿去”之一事。《李元忠传》忽附其女名法行,自誓不嫁,出家为尼。弟宗侃与族人争田,法行以己田偿之,由是两家感义,闲其田俱不取一事。此等事于本传初无甚关涉,而牵连书之,可以见事繁文省之法,亦以见其好奇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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