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降臣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记言,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不入。说苑言,楚伐陈,陈西门燔,使其降民修之。孔子过之,不轼。战国策,安陵君言,先君手受太府之宪,宪之上篇曰,国虽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原注】注,以城降人及亡人之子。下及汉魏,而马日磾、于禁之流,至于呕血而终,不敢腼于人世,时之风尚从可知矣。后世不知此义,而文章之士多护李陵,智计之家或称谯叟。此说一行,则国无守臣,人无植节,反颜事雠,行若狗彘而不之愧也。何怪手五代之长乐老,序平生以为荣,灭廉耻而不顾者乎!春秋僖十七年,齐人歼于遂。谷梁传曰,无遂则何以言遂?其犹存遂也。故王蠋死而田单复齐,弘演亡而桓公救卫,此足以树人臣之鹄,而降城亡子不齿于人类者矣。【原注】今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志云,其先是宋将焦光瓒部曲,以叛宋降金被斥。

    楚汉之际,有郑君,【原注】见史记郑当时传。失其名。尝事项籍,籍死属汉。高祖悉令诸籍臣名籍,【原注】谓不称项王而斥其名。郑君独不奉诏。于是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金哀宗之亡,参政张天纲见执于宋,有司令供状书金主为虏主,天纲曰,杀即杀,焉用状为!有司不能屈,听其所供。天纲但书故主而已。呜呼,岂不贤于少事伪朝者乎?

    唐肃宗至德三年正月,大赦诏,自开元已来,宰辅之家不为逆贼所污者,与子孙一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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