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古器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洪氏随笔谓,彝器之传,春秋以来固已重之,如郜鼎、纪甗之类,历历可数。不知三代逸书之目,汤有典宝,武有分器,而春官有典庸器之职,祭祀而陈之,则固前乎此矣。故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密须之鼓,阙巩之甲,班诸鲁公、唐叔之国,而赤刀、弘壁、天球、河图之属,陈设于成王之顾命者,又天子之世守也。然而来去不恒,成亏有数。是以宝珪出河,【原注】左传昭二十四年。九鼎沦泗,武库之剑穿屋而飞,【原注】越绝书亦载湛卢去吴事。殿前之锺感山而响,铜人入梦,锺虡生毛,则知历世久远,能为神怪,亦理之所必有者。隋书,文帝开皇九年四月,毁平陈所得秦汉三大锺,越二大鼓。十一年正月丁酉,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祸变,悉命毁之。而大金国志载,海陵正隆三年,诏毁平辽宋所得古器,亦如隋文之言。盖皆恣睢不学之主,而古器之销亡为可惜矣。

    读李易安题金石录引王涯、元载之事,以为有聚有散,乃理之常。人亡人得,又胡足道?未尝不叹其言之达。而元裕之【原注】好问。作故物谱,独以为不然,其说曰,三代鼎锺,其初出于圣人之制,今其款识故在,不曰永用享,则曰子子孙孙永宝用,岂圣人者超然远览,而不能忘情于一物邪?自庄周、列御寇之说出,遂以天地为逆旅,形骸为外物,虽圣哲之能事,有不满一吷者,况外物之外者乎?然而彼固未能寒而忘衣,饥而忘食也。则圣人之道,所谓备物以致用,守器以为智者,其可非也邪?【原注】己上隐括元氏之文。春秋之于宝玉、大弓,窃之书,得之书。知此者,可以得圣人之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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