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第十六章

类别:子部 作者:宋·钱时 书名:融堂四书管见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侧皆切]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待洛切]思!矧可射[音亦,诗作斁]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体物,言变化万物而为之体。不可遗,言无物不具此妙也。齐者,齐戒也。明,犹洁也。洋洋,盛貌。诗大雅抑篇。格,至也。度,犹测也。射,厌也。思,语辞。此者,指鬼神而言也。)

    武王曰:惟人万物之灵。夫子曰:心之精神是谓圣。本心本圣,本心本灵。生而为人,死为鬼神,一也。无形之可见者,无声之可闻也。而日月以此运行,风霆以此鼓舞。凡形色于两间者,莫不以此发育,物物皆体,物物皆妙而不可遗焉。使天下之人莫不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神之至也,不可测也,况可得而厌斁也,非盛德能尔乎?理虽微而实显,吾心之诚,不闻不睹,而其不可掩之妙亦如是矣。本一故也。

    右第十六章。此后专提诚字,发明中庸。而首以鬼神之德,形容诚之不可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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