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十二条放生论 鹅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卫生集

    张易之,为控鹤监。弟,昌宗,为秘书监。昌仪,为洛阳令。易之,为铁笼,置鹅鸭于内,中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熟,毛落血赤乃死。昌宗,活栏驴于小室,中起炭火,置汁如前。昌仪,取铁橛钉入地,缚狗足于橛上,放鹰鹞活按其肉。食肉尽,狗未死,叫号不已。易之曾过昌仪,忆马肠,取从骑破胁取肠,良久方死。后易之昌宗被诛,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羊脂,煎炙而食。昌仪被人打折双足,抉取心肝,斩首悬示。此宰驴宰马之报也感应篇注。

    畜类何罪,遭此非刑乎。不得其死,宜也。

    松江方爱桥,烧鹅擅名。父子分为二铺。值岁暮,子宿父家。而夜半火发,烟气内攻,父子俱不得出,并死。四肢张开,遍体焦烂,宛若烧鹅之状阴骘文注。

    报应昭然。

    杭州弼教坊马姓,卖烧鹅。人呼为马烂头,名最著。后于肋下陡患一毒,直烂入骨。口内时作逐鹅声,两手探入沸汤始快。皮肤剥落,俨如鹅掌。数月死。此烹鹅之报也感应篇注。

    择术不仁,现生受报。可叹也。

    盐桥叶烧鹅,积有千金而无子。抚乞养子,不异亲生。一日方执刀屠羊,呼养子相帮。怒其来迟,即以刀刺之。应手立毙。数日而家顿破阴骘文注。

    杀业起家,决无安享之理。


如果你对卫生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卫生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