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五  石氏中官占上 一 梗河占三

类别:子部 作者:唐·瞿昙悉达 书名:唐开元占经

    石氏曰:“梗河三星,大角北。”(西星入亢八度,去极三十八度,在黄道内四十九度。)郗萌曰:“天矛者,天子之兵也。”《黄帝占》曰:“梗河三星,天锋;天之剑戟,主于罚戮;其星如常明而不动,边寇宁,天下安;星若明大,芒角动摇,边夷兵起,胡人为乱,王者有忧。”《荆州占》曰:“梗河,天楯;(晋灼曰名天蚕)玄戈,天矛也。相近相向,大安。”石氏曰:“梗河三星,天矛也;梗者递也,河者担也;士卒更递,担持天矛,以行也;在斗杓头,主杀,所向无前也;主胡兵,芒角大,则四裔不清,边兵大起。”《黄帝》曰:“梗河主丧,阴十日不见,国有丧;以初不见日,占之男女。梗河末男,本女;天不阴,梗河亡不见,视二十八宿星嬴缩;若在北斗傍,所见之宿,其国若诸侯有丧。”石氏曰:“梗河亡三日不见,国有谋兵,若诸侯有死者;七日不见,国有大丧;以其初不见之日,以占其国。梗河,天矛也;亡不见,即有所藏;所藏之国,宿有谋兵,不然有丧,求于二十八宿,若斗;则是以见之日知其期。”《荆州占》曰:“天矛星不欲明大,明大兵起。”石氏曰:“梗河三星,天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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