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五  石氏中官占上 一 天市垣占十三

类别:子部 作者:唐·瞿昙悉达 书名:唐开元占经

    石氏曰:“天市垣,二十二星。(张衡《浑仪》曰:天市二十二星帝座前有一耳。)在房心东北。(门右星入尾太,去极九十四度少,在黄道内一度少。)郗萌曰:“天市垣星,一名天府;一名长城。”巫咸曰:“天市,五帝之治水官也。”郗萌曰:“天市者,天子之市也。”《诗纬》曰:“天市,主聚众。”《春秋纬》曰:“天市,主权衡。”《荆州占》曰:’天市西北大星,南方相去三尺所,名曰天曹。”石氏曰:“市者,四方所乐,帝都之邦,主王之坐;故帝座在市中,圣主之明候也。”郗萌曰:“天市之垣,天之旗帜也;欲其大明,明则籴贱。”

    石氏曰:“天市垣二十二星,主西方边国;门左星,宋也;次星,卫;次星,燕;次星,东海;次星,徐;次星,太山;次星,齐;次星,河中;次星,九河;次星,赵;次星,魏;次星,中山;次星,河间;市门右一星,韩;次星,楚;次星,梁,次星,巴;次星,蜀;次星,秦;次星,周;次星,郑;次星,晋也。其星光芒,即其国有谋也;若星色微小,其国邑弱,王者修德以扶之。”

    《黄帝》曰:“天市垣星不明,市中星简,其岁虚、五谷伤、籴大贵,人民饥。天市中,星次其明润泽,众蕃可以积貯;市中星不明,市少,可以发出貯积。”《含文嘉》曰:“王者于族人有次序,则天市正明。(宋均注曰:王者于亲疏有次序,族者非一人也,天市之应明,所感多。)石氏曰:“天市星明,则市吏急,商人无利;星微小,则吏弱,商人多利。天市中星众明,则岁实;星稀,则岁不实,虚也。”郗萌曰:“天市星明大,则籴贱;不明,则籴贵。天市中多小星,民富足。”《石氏赞》曰:“天市二十二星,为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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