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二火

类别:子部 作者:辽·耶律纯 书名:星命总括

    二火者, 七政所缠各有四,而火金(星光注:大成本为“全”)不与,何则? 。尾寅室,亥属木,而觜、翼属水(星光注:疑为“火”之误)矣。火之所居,不宜多有,若火之多,如水、土、木随寓而有.则火性炎而有焚烧之患,故火之正垣,惟卯、戌二位。戍为火库,卯与戍合,卯火居房日之下,以燧取火于日也。戍火藏于娄金鼎锅之下, 以金击石乃有火也。 喜木、 炁为上,缠在四木之度为吉。 四水度为凶,孛与水行二位之火,最怕水居亥、子之地,谓之水满江湖,火必微灭,何则?水在亥、卯宫三合见之,水在亥、子宫加临之,戍上安命,十五后见亥限有水.破我相貌。二十五后见子限有水,破我福德.年少逢之多贫夭。惟喜水、木在天盘卯、辰之间,木在子,不谓之“木打宝瓶” 。盖木在子,命在戍, 亥宫, (星光注:大成本为“巳在子戍宫” )二十五以后逢之,皆吉。此宫喜木、 月同行.不喜水、月同行(星光注:大成本无“行”字。,学者宜详之。)(星光 注:大成本尾多一“也”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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