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从古篇第五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绅 书名:法书通释

    自苍颉始造书契,而古文篆隶,相滋以生。今之真书,即古隶法,行草二体,皆自此生。故善书者笔迹皆有本原,偏旁皆从篆隶。智者洞察,昧者莫闻。是以法篆则藏锋,折搭则从隶,用笔之向背,结体之方圆,隐显之中,皆存是道。人徒见其规模乎八法,而不知其从容乎六书。近时吴兴赵公为能如此,其他往往皆工点画,不究偏旁,古法荡然,非为小失。然而古人秘此,论堤覯罕闻,间有二三,为著于此。

    孙过庭云:故亦旁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白。若毫厘不察,则胡越殊风者焉。又云:镕铸虫篆,陶钧草隶。

    宋高宗云:士于书法,必先学正书,以八法皆备,不相附丽,至侧字亦可正读,不渝本体,盖篆隶之馀风,若楷法既到,则肆笔行草,自然臻妙。

    书学纂要云:右军父子破体,实法篆隶,其异同隐显,伏于纤微,非精察者,未易知也。

    姜尧章云:真行草书之法,其原出于虫篆、八分、飞白、章草等。圆劲古淡,出于虫篆;点画波发,则出于八分;转换向背,则出于飞白;简便疾快,则出章草。

    宋太常博士黄希先云:学书先务真楷,端正匀停而后破体,破体而后草书。凡字之为体,缓不如紧,开不如密,斜不如正,浊不如清,左欲重,右欲轻,古从之笔,莫不皆然也。

    余尝以诸帖中之破体字萃为一编,可见古人多从篆隶。又以说文字原五百四十字详察用之,则可追踪先哲。然切忌走失本体,则又不善取法者,如虞永兴书孔子庙堂记内雨中四点,不用字挑剔,水字左畔分为两笔,不相连属,皆是从善。它如此者甚众,学者当详之。


如果你对法书通释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法书通释》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