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白居易事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上召学士于三殿对奏,论政事。拾遗白居易言事抗直,曰“陛下错。”上色庄而罢,令翰林使密宣承旨李绛对。上曰:“白居易小臣不逊,须令出院。”绛因切论曰:“臣闻主圣臣直,宥过莫大。自陛下开纳谏诤,容受善言,小臣然后敢极论得失。从而怒之,则是缄其口。若从顺陛下,则安敢发言论?况居易所言,志在裨益,言虽太直,事涉不私。伏恐众议以为陛下恶闻直谏,斥出正人,非所以发扬圣德,纳谏诤也。”

    上悦曰:“依卿所奏。”遂待之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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