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郑絪事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上御浴堂北廊,召学士李绛对。顾问毕,上曰:“有一事甚异,朕比来未能言之。郑絪身为宰相,事朕不尽心。朕与宰相商量,欲诏卢从史却归潞府,续追入朝。郑絪辄漏泄我意,先报从史,令其陈奏潞府无粮,三军且请山东就粮。为人臣,岂合有此事耶?故事合如何处置?”绛对曰:“若实有此事,虽以诛族,于陛下未足塞责。”复曰:“陛下从何得之?计郑絪必不自泄,从史不自言,陛下先知,何以得之?”

    上曰:“吉甫密奏。”绛对曰:“臣与郑絪先后悬殊,不相往来。臣约其事体,必无此理。郑絪甚读书,颇识事体,时称佳士,素有美名。虽不知其才术如何,至于君臣大义,不合不知去就。若身居宰辅,参陛下密谋,何敢泄之于奸臣?虽术同犬彘,性如枭獍,亦不合至此,况絪颇知古今,洞识名节。事出万端,情有难测,莫是同列有不便之势,专权有忌前之心,造为此辞,冀其去位?若不过陈危事,安得激怒上心?伏望陛下深思熟详,无令人言陛下惑于谗佞也。”

    上良久曰:“亦应如此,朕几误为处分。”至是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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