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尹纵之

类别:子部 作者:唐·牛僧儒 书名:玄怪录

    尹纵之,元和四年八月肄业中条山西峰。月朗风清,必吟啸鼓琴以怡中。一 夕,闻檐外履步之声,若女子行者。纵之遥谓曰:“行者何人?”曰:“妾山下 王氏女,所居不远,每闻郎君吟咏鼓琴之声,未尝不倾耳向风,凝思于蓬户。以 父母训严,不敢来听。今夕之亲有适人者,父母俱往,妾乃独止。复闻久慕之声, 故来潜听。不期郎之闻也。”纵之曰:“居止接近,相见是常。既来听琴,何不 入坐?”纵之出迎,女子乃拜。纵之略复之,引以入户,设榻命坐。仪貌风态, 绰约异常,但耳稍黑。纵之以为真村女之尤者也。山居闲寂,颇积愁思,得此甚 惬心也。命仆夫具果煮茗,弹琴以怡之。山深景静,琴思清远,女意欢极。因留 宿,女辞曰:“父母如何?”纵之曰:“喜会是赴,固不夜归。五更潜复闭户为 独宿者,父母曙到,亦何觉之。”女笑而止。相得之欢,誓将白首。绸缪之意, 无不备尽。

    天欲曙,衣服将归,纵之深念,虑其得归而难召也,思留质以系之。顾床有 青花毡履,遽起取一只锁于柜中。女泣曰:“妾贫,无他履,所以承足止此耳。 郎若留之,当跣足而去,父母召问,何以说告焉?杖固不辞,绝将来之望也。” 纵之不听,女泣曰:“妾父母严,闻此恶声,不复存命。岂以承欢一宵,遂令死 谢?缱绻之言,声未绝矣,必忘陋拙,许再侍枕席,每夕尊长寝后,犹可潜来。 若终留之,终将杀妾,非深念之道也。绸缪之欢,弃不旋踵耳,且信誓安在?” 又拜乞曰:“但请与之,一夕不至,任言于邻里。”自五更至晓,泣拜床前,言 辞万端。纵之以其辞恳,益疑,坚留之。将明,又不敢住,又泣曰:“妾前生负 郎君,送命于此。然郎之用心,神理所殛,修文求名,终无成矣!”收泪而去。

    纵之以通宵之倦,忽寝熟,日及窗方觉,闻床前腥气,起而视之,则一方凝 血在地,点点而去。开柜验毡履,乃猪蹄壳也。遽策杖寻血而行,至山下王朝猪 圈,血踪入焉。乃视之,一大母猪,无后右蹄壳,血引墙下,见纵之怒目而走。 纵之告王朝,朝执弓矢逐之,一矢而毙。其年纵之山下求贡,虽声华籍盛,终终 无成,岂负之罪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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