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歸,我弟初七夜信,具悉一切,初五日城賊猛撲,憑壕對擊,堅忍不
出,最為合拍。凡撲人之壕,撲人之牆,樸者客也,應者,主也,我若越壕而應之,則
是反主為客,所謂致人于人者也,我不越壕,則我常為主,所謂致人而不致于人者也,
穩守穩打,彼自意與縈然;峙衡好越濠擊賊,吾常不以為然,凡此等悉心推求,皆有一
定之理。迪庵善戰,其得雇在不輕進不輕退六字,弟以類求之可也。
洋船至上海天津,亦系恫喝之常態,彼所長者,船炮也,其所短者路極遠,人極少,
若辦便得宜,終不足患,報銷奏稿,及戶部復奏,當日即緘致諸公,沅弟來書之意,將
來不開局時,擬即在湖口之次,蓋銀錢所張小山魏召亭李復生諸公,多年親友,該所現
存銀萬余兩,即可為開局用費,及部中使費,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但得伯符小泉,二
人入場,可了辦,若六弟在潯較久,則可至局中旋也,至戶部承書說定費資。目下筠仙
在京,以可辦理,將來胡蓮舫進京,主料可幫助,筠仙頃有書來,言弟名遠震京師,盛
名之下,其實難副,弟須慎之又慎,茲將原書,抄送一閱。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兄夜來漸能成寐,先大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費,溫弟
臨行,銀百兩,余以劉國斌之贈,亦捐銀百兩,弟可設法捐貲ヾ否?四弟季弟則以弟昨
寄之銀兩,提百金為二人捐款,合之當業處,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樹墓表,
尚屬易辦,吾精力日衰,心好古文,吾知其而不能多用,日內思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
慮不克工,亦尚憚于動手也。
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或另買一宅作住屋,即以腰裹新宅為祠,亦無不可,其
天家賜物,及宗祭器等,概藏于祠堂,庶有所歸宿,將來京中運回之書籍,及家中先後
置書,亦貯于祠中。吾生平不善收拾,為咎甚巨,所有諸物,隨手散去,至今追悔不已,
然趁此收拾,亦尚有可為,弟收拾佳物,較善于諸昆從,後益當細心檢點,凡有用之物,
不宜拋散也。(咸豐八年四月十七日)
ヾ貲︰通“資”。資財,錢財。
【譯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回,弟弟初七晚上的信,知悉一切,初五日城敵猛撲,憑壕溝對攻,
堅忍不出,最是合怕。凡屬撲人的壕,撲人的牆的,是客,應戰的,是主,我軍如果越
壕而應戰,便是反主為客,就是我們常說的致于人,我不越壕溝,那我還是主,即常說
的致人,穩守穩打,他自然覺得沒有意思,峙衡喜歡越壕攻敵,我常不以為然,這些事
仔細考究,都有一定道理,迪庵善戰,他的秘訣在于“不輕進攻,不輕易後退”,弟弟
可好好研究。
洋人的船到上海、天津,也是恫嚇的常態,他的長處,船上火炮,他的短處,離他
的國家路遠,人也很少,如果辦理得好,不足患,報銷奏稿和戶部復奏,當天便寄給諸
位,接弟弟來信的意思,將來開局時,準備就在湖口水次,因銀錢所張小山、魏召亭、
李復生諸公,多年親友,該年現存銀子萬多兩,即可用為開快用費和部里使費,六君子
不必都到這個局,只要伯符、小泉二人入場,便可以了,如果六弟在潯陽比較久,則可
到局中照護周旋,如果六弟不在潯陽,則弟弟克復吉安後,回家走一趟,仍然要往該局
照護周旋,至于戶部承書說定費資,眼下筠仙在京,似乎可以辦理,將來胡蓮舫進京,
也可幫助,筠仙剛有信來,說弟弟的名聲遠震京師,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弟弟要慎之
又慎,現將原信,抄送一看。
家中四宅,在小平安,兄長晚上可以安睡,先大父先太夫人,還沒有祭祀的費用,
溫弟臨走,捐銀一百兩,我以劉國斌送我的也捐一百兩,弟弟可以設法捐點錢財嗎?四
弟季弟則以弟弟昨天寄的銀兩,提出一百兩作為他兩人的捐款,合之當業處,每年可得
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樹墓表,還容易辦,我精力一天不如一天,心喜古文,而不能
多做,日內想為二代考妣作三個墓表,顧慮寫不好,還怕動得手呢。
先考妣祠,如不能另外起,或別外買一屋作住屋,便以腰里新屋為祠,也無不可,
天家賜物及宗器祭器等,一概放在祠堂,讓這些有個歸宿之處,將來京城運的書籍,及
家里先後買的書,也藏在里面,我生平不會收拾,過失很大,所得的東西,隨手又丟了,
至今後悔不已,便趁此收拾,也還有可為,弟弟收拾比其他幾個弟弟強,今後更應細心
檢點,不宜拋散。(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