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解)‘倘若有違背了這上面所說的規矩,自己先吃,以及不精勤的保護辦得潔淨,這命終的人,得不到一些功德;倘若很恭敬的,能守這規矩,精勤的保護,辦得很潔淨,奉獻佛和僧人,這七分的功德,命終人可以獲得一分,六分功德,是辦齋的眷屬獲得的。’
(釋)若不是依經中所說的方法去辦齋,不但死亡的人,也難得利益,就是給他做佛事的眷屬,也得不到一些利益;倘若照他的規矩去辦,辦得很精誠、很潔淨,那麼諸天都歡喜,百神也慶悅,天神也來擁護了,自在存亡都可以得到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