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瑣言卷之一 傷寒合病並病論

類別︰子部 作者︰明•陶華 書名︰傷寒六書

    趙嗣真曰︰愚嘗疑合病、並病之難明也久矣,因始釋之。合病者,二陽經或三陽經同受病,病之不傳者也。並病者,一陽經先病,又過一經,病之傳者也。且如太陽陽明並病一證,若並而未盡,是傳未過,尚有表證,仲景所謂太陽證不罷,面色赤,陽氣怫郁在表,不得發越,煩躁短氣是也,猶當汗之,麻黃桂枝各半湯。若並之已盡,是為傳過,仲景所謂太陽證罷,潮熱,手足汗出,大便硬而譫語者是也,法當下之,以承氣湯。是知傳則入腑,不傳則不入腑。所以仲景論太陽陽明合病,只出三證如前,于太陽陽明並病,則言其有傳變如此也。又三陽互相合病,皆自下利,仲景太陽陽明合病,則主于葛根湯;太陽少陽合病,主以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主以承氣湯。至于太陽少陽並病,其證頭項強痛,目眩,如結胸,心下痞硬,當刺大椎、肺俞、肝俞,不可汗下。

    太陽陽明並病,已見上論。但三陽合病,仲景無背強惡寒語句。雖別有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乃屬太陽證而非三陽合病也。三陽若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合病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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