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厥陰篇 厥陰證治第五

類別︰子部 作者︰清•錢潢 書名︰傷寒溯源集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髒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髒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

    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陽衰則脈微。陰盛則厥。蓋寒邪肆逆。陽氣衰微而不能充貫于四肢也。至七八日之久。陰邪愈甚。

    陽氣愈衰而周身之肌膚皆冷。其人發陰躁。無片刻暫安時者。此為寒邪直入中髒。髒受寒邪而發厥也。

    為至危之候。即外灸厥陰。內投四逆。若陽氣不回。則亦死矣。非蛔厥也。若厥陰之寒邪在胃。蛔動而厥者。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則非髒厥之躁。無暫安時可比。此為寒邪犯髒。髒寒而蛔不能安于胃中。隨陰氣之逆。上入胸膈。故時煩也。髒厥與髒寒之淺深各異。陽煩與陰躁之輕重不同。所以須臾復止。此髒厥與蛔厥之辨也。厥陰之木邪犯胃。本饑不欲食。故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之臭味而上攻。所以其人當自吐蛔也。蛔厥者。當以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者。利久則胃氣虛寒。大腸滑脫。

    宜于溫補酸收。雖有黃連黃柏。亦合內經熱因寒用之法矣。

    x烏梅丸方 x 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干姜(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炮)

    蜀椒(四兩) 桂枝(六兩當是桂非桂枝也) 黃柏(六兩) 人參(六兩)

    上十味。各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和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吐蛔證。非獨陰經有之。陽證亦常有之。陽明胃實。谷食不化。谷之余氣。濕熱郁蒸。化而為蛔。隨嘔逆而上出。繼而遂有 黃狂亂之陽毒見證。皆非烏梅丸之可治。惟陰寒在里。髒寒而蛔厥者。乃為恰當。以脈微而厥。

    為陽氣衰少。故用干姜附子以溫經復陽。方中桂枝。乃後人之誤。髒寒則陰邪在里。當用肉桂以溫里。且平厥陰之木邪可耳。衛分無邪。豈反用桂枝之達表耶。細辛本入少陰。性味辛溫。亦能散寒而通陽氣。惟當歸乃血中之氣藥。與蛔厥無涉。未詳其義。或者如汪機本草所謂恐陰虛則陽無所附。故用血藥補陰。亦未可知。然亦勉強之詞也。烏梅蜀椒。乃伏蛔之要藥。蓋蟲得梅之酸。則軟而無力上攻。得椒之辣而蟲頭不敢向上。故蛔得椒而頭伏也。

    況椒性熱而下行。可以去寒邪而為恢復真陽之助乎。人參補氣益胃。同姜附則能溫補中州。黃連黃柏。成氏謂蛔得甘而動。得苦則安。恐未必然。是必用內經熱因寒用之法。蓋恐寒邪拒格。故用寒藥以引之。如本篇干姜黃連黃芩人參湯。及少陰白通加豬膽汁湯之義也。況為成劑待用之藥。所服不過十丸至二十丸。方雖大而用則小。藥雖多而服則少。猶大陷胸。丸之大劑小用。未足為峻也。

    病患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病患有寒者。非寒邪在表也。若在表。則宜于發汗矣。謂之有寒。蓋陽氣衰少。寒邪在里也。若復發其汗。

    則虛陽又隨汗外泄。里無陽氣。故胃中冷也。胃冷則蛔不安于胃而上出。故吐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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