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里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沖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 散主之。
舊注雲。大病新瘥。氣血未復。余熱未盡。強合陰陽而得病者。名曰易。男子病新瘥。
未平復而婦人與之交。婦人得病。名曰陽易。婦人病新瘥。未平復而男子與之交。男子得病。名曰陰易。以愚意推之。蓋以二氣 。其構精之時。乃化醇之候也。二氣不雜。兩精融一。故能化生。所謂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也。
然男病易之于女。女病易之于男。其受病之人。並非氣血未復者。實為注家之誤。但男女一交之後。自然元氣空虛。
余邪錯雜于精氣之中。走入精隧。溢入經絡。乘其交後虛隙之中。入而浸淫于髒腑筋骨。脈絡 穴之間。則正氣因邪而益虛。邪氣因虛而益盛。故有此陰盛陽衰之諸證也。邪入陰經。身體必重。真陽虧損。三焦不運。宗氣不行。所以少氣。邪從陰竅而溜入少陰厥陰。
故少腹里急。若里急之甚。或引陰中拘攣。皆陰邪之所致也。陰邪在下而虛陽上走。故熱上沖胸。頭重不欲舉。
眼中生花。下焦虛冷。所以膝脛拘急也。此真所謂陰陽之患。故以燒 散主之。
x燒 散方 x 上取婦人中 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襠燒灰。
或謂陰陽易之證。近于變幻。故用燒 之法。亦近于厭禳。曰非也。有至理存焉。男女之交媾。易所謂二氣感應以相與也。以未淨之邪。隨交合之情。精神魂魄。無不動搖。翕然而感。感而遂通。混入于少陰之里。
故以近隱處之 襠。引出其陰中之邪。所謂物從其類。同氣相求之義也。但此方當為導引之藥。其余當隨其脈癥之陰陽寒熱。治之可也。如王海藏之脈在厥陰。當以當歸四逆湯。下燒 散。在少陰。當以通脈四逆湯下燒 散。
在太陰。當以理中丸同下燒 散。所用之藥。各隨其經而效自速也。不然。則有陰腫或縮。少腹絞痛。手足蜷。
脈絕而死者。其後人之青竹茹湯。及 鼠糞湯。恐未必能合原文中之諸陰癥也。大凡易病。必有如前諸證者方是。
如無此見證。不過傳染之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