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余漫話 藥用寒溫補瀉,當察患者體質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余無言醫案

    我們診治多種疾病,經常須根據辨證中之四診八綱和患者的體質情況,以確立藥用之法則與規範。寒證用溫劑,熱證用寒涼之品,“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幾乎為臨床醫師所共識。但其中我們應十分重視患者的體質現狀。如忽視于此,難以在施治中獲得滿意的療效,往往可能產生“施治不效”或“過猶不及”,甚至產生不良的副作用或加重病情之弊。

    清代名醫趙濂從整體出發,闡明醫者在辨證後,如何掌握恰當施治時,曾分析患者的體質情況和藥用之寒熱、溫涼、補瀉之間的關系。他在《醫門補要》中說︰“人體質有虛實之分,稟性有寒熱之異。屬寒體者,病時宜用涼藥中微加溫和之品以監之,若太苦寒則敗胃,有欲吐瀉、胃寒腹痛之患。屬熱體者,病時宜用熱藥者,惟溫平之品以緩治,若太燥烈,恐激起本源之火,致煩渴、狂暴、失血之患。屬實體者,或因病變虛,宜用補劑,須少少與之,若太呆補,致不食、腹脹、中滿、逆氣之患。屬虛體者,病時宜克伐,尤宜性緩之品,若太峻利,致虛脫多汗,肢冷懶言,煩躁欲入水之患。”

    由此不難體會,中醫診療中辯證思維和因人制宜的圓機活法,也是衡量醫者診治水平高低的一桿標尺。希望讀者能對趙濂這段名言,予以深入學習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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