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十條,所行不同,同歸于善而已。若復精而言之,則善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陰、有陽;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滿;有大、有小;有難、有易;皆當深辨。為善而不窮理,則自謂行持,豈知造孽,枉費苦心,無益也。
譯文︰
若要再詳細地來說,有真與假的,有直與曲的,有陰與陽的,有是與非的,有正與偏的,有半與滿的,有大與小的,有難與易的,這種種都各有各的道理,都應要仔細的辨別。若為善而不明其理,往往就會產生自以為行善,其實是造孽的行為,那就冤枉不過了。〔譬如一般人常說︰‘某人行善而子孫不興,某人為惡卻家門昌盛’這都因為把善惡因果的觀念準則誤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