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內傷

類別︰子部 作者︰金•張從正 書名︰儒門事親

    凡一切冷食不消,宿食不散,亦類傷寒,身熱、惡寒戰栗、頭痛、腰脊強。不可用雙解散,止可導飲丸、木香檳榔丸五、六十丸,量虛實加減,利五、七行,所傷冷物宿酒推盡,頭痛病自愈矣。次以五苓散,生姜、棗煎,用長流水煎取五、六錢。不可服酒癥丸、進食丸,此藥皆犯巴豆,有大毒故也。

    凡膏粱之人,起居閑逸,奉養過度,酒食所傷,以致中脕留飲,惡悶、痞滿、醋心,可服木香導飲丸治之。若田野芻蕘之人,食疏衣薄,動作勞役,若酒食所傷,心腹滿悶、醋心、時時吐酸水,可用進食丸,以其勝毒也。病甚者,每月瀉三、五次。

    凡一切沉積,或有水不能食,使頭目昏眩,不能清利,可茶調散吐之;次服七宣丸、木香檳榔丸。

    凡人咳嗽一聲,或作悲笑啼泣,抬舁重物,忽然腰痛氣刺,不能轉側,或不能出氣者,可用不臥散嚏之,汗出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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