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少陽經下篇 十六章 少陽壞病入陽明去路 八章

類別︰子部 作者︰清•黃元御 書名︰傷寒懸解

    少陽壞病入陽明去路譫語煩悸證一 少陽二十四

    【265】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少陽為三陽之始,陽氣未盛,故脈弦細。少陽經脈,自頭走足,病則經氣逆升,壅于頭上,故善頭痛。少陽從相火化氣,病則相火郁蒸,故善發熱。相火燻爍,津液既損,故不可發汗。汗之津亡土燥,則作譫語,此屬胃病。蓋君相下根,全由胃土之降,汗亡津液,土燥胃逆,二火飛騰,神明擾亂,故作譫語。胃津續復,行其清降之令,二火漸下,不至為病。若胃燥而不和,二火撥根,則心家煩生,而風木郁神,必作悸動也。法詳下章。

    小建中證二 少陽二十五

    【102】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方在少陽九(方【41】)。

    少陽甲木化氣于相火,隨戊土下行而交癸水,與少陰君火並根坎府,是以神宇清寧,不生煩亂。汗泄中脕,津亡土燥,胃逆不能降蟄相火,相火升炎,消爍心液,故生煩擾。膽胃兩經,痞塞心脅,阻礙厥陰升達之路,風木郁沖,振搖不已,是以動悸。風火交侵,傷耗胃脕津液,小建中湯,膠飴、甘、棗,補脾精而生胃液,姜、桂、芍藥,疏甲木而清相火也。

    炙甘草證三 少陽二十六

    【177】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

    少陽經脈,自頭走足,循胃口而下兩脅,病則經氣上逆,沖逼戊土,胃氣郁滿,橫隔膽經隧道,是以心脅痞硬。經絡壅塞,營血不得暢流,相火升炎,漸而營血消亡,經絡梗澀,是以經脈結代。血亡木燥,風木郁沖,而升路阻隔,來能順達,是以悸動。相火上燔,辛金受刑,甲木上郁,戊土被克,土金俱敗,則病傳陽明,而中氣傷矣。炙甘草湯,參、甘、大棗,益胃氣而補脾精,膠、地、麻仁,滋經脈而澤枯槁,姜,桂,行營血之瘀塞,麥冬清肺金之燥熱也。

    【炙甘草湯】七十一 (方【74】)

    【74】炙甘草湯

    甘草炙,四兩 生姜切,三兩 人參二兩 生地黃一斤 桂枝去皮,三兩 阿膠二兩 麥門冬去心,半升 麻仁半升 大棗擘,十二枚

    上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一名復脈湯。

    煩滿驚悸證四 少陽二十七

    【264】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太陽中風,而傳少陽,是謂少陽中風。少陽脈循兩耳,病則經脈逆行,濁氣上填,是以耳聾。少陽脈起目之銳眥,相火升炎,是以目赤。少陽脈循胸膈而下兩脅,經氣壅阻,肺胃不降,是以胸中煩滿。如此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且驚。蓋耳聾目赤,胸滿心煩,膽胃兩經已自不降,再以吐下傷其胃氣,胃氣愈逆,甲木拔根,是以膽怯而神驚。膽胃雙郁,胸膈閉塞,風木郁沖,升路壅礙,是以悸作。法詳下章。

    柴胡龍骨牡蠣證五 少陽二十八

    【107】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下傷中氣,胃逆而為胸滿。膽木拔根,而為煩驚。心神擾亂,而為譫語。乙木郁遏,疏泄不行,則小便不利。己土濕動,機關壅滯,則一身盡重,不可轉側。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大棗、參、苓,補土而瀉濕,大黃、柴胡、桂枝,瀉火而疏木,生姜、半夏,下沖而降濁,龍骨、牡蠣、鉛丹,斂魂而鎮逆也。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七十二 (方【45】)

    【45】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 龍骨 黃芩 生姜切 鉛丹 人參 桂枝去皮 茯苓 各一兩半 半夏洗,二合半 大黃二兩 牡蠣熬,一兩半 大棗擘,六枚

    上十二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切如棋子,更煮一兩沸,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柴胡湯,今加龍骨等。

    小柴胡證六 少陽二十九

    【101】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柴胡證,本不宜下,而誤下之,柴胡證罷,此為壞病。若其證不罷,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栗,卻發熱汗出而解。陽氣欲發,為陰邪所束,郁勃鼓動,故振栗戰搖。頃之透發肌表,則汗而解矣。

    大柴胡證七 少陽三十

    【103】太陽病,過經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為未解也,大柴胡湯下之則愈。方在少陽十三(方【42】)。

    下後柴胡證仍在,若但有少陽經證而無陽明腑證,先與小柴胡湯,應當解矣。若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是經迫而腑郁,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經腑雙解則愈矣。

    大柴胡證八 少陽三十一

    【104】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十三日不解,已過再經之期。胸脅滿而嘔,是少陽經證。日晡時發潮熱,是陽明腑證。腑病則大便續硬,乃已而微利,定服丸藥矣。少陽而兼陽明,此本大柴胡證,下之當腑熱清而不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緩不及事,而又遺其經證。表里俱未罷,經邪束迫,腑熱日增,故雖利不愈,此非其治也。潮熱者,胃家之實也,是固宜下,而胸脅之滿,尚有少陽證,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其外,後宜柴胡加芒硝湯主之,解外而並清其里也。但加芒硝而不用大黃者,以丸藥下後,宿物去而腑熱未清也。

    【柴胡加芒硝湯】七十三 (方【43】)

    【43】柴胡加芒硝湯

    柴胡二兩十六銖 黃芩一兩 人參一兩 甘草炙,一兩 生姜切,一兩 半夏二十銖 大棗擘,四枚 芒硝二兩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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