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認癥法 望形察色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推拿抉微

    唐容川曰:形是肢體,色是面部,此理最微,此脈更難。今且舉其大略,使人得其門徑。西醫于察色未考。

    經雲:以五色命五髒,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唐容川曰:言五色命于五髒,每髒各見本色,便知其病。各髒又各有所合,便知其病之所在。譬如色青屬肝,肝合筋,便知其病在筋。余仿此。

    經雲:青如草滋者死,青如翠羽者生。黃如枳實者死,黃如蟹腹者生。黑如 者死,黑如烏羽者生。白如枯骨者死,白如豕脂者生。

    唐容川曰:此言五色榮者生,枯者死。蓋必有血與氣澤,方能榮也。

    經雲:凡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唐容川曰:青為肝色、青勝則肝木克土,故痛。黑為腎之色,黑勝則寒水凝滯,故痹。黃赤為火土之色,故主熱。白為金色,金主清涼;且溫體者,血也,血色少,故白色多,而知其體寒。五色皆見,乃錯亂之象,故主寒熱並見。

    經雲: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藩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首面上于闕庭,王宮在于下極,五髒次于中央,六腑挾其兩側。

    唐容川曰:此言人面之部位,分發髒腑,以診其色也。面分三停,上為闕,闕下為極,即山根也。以闕論,則處下,以鼻言之,則適居于中,故稱極焉。是為王宮,心之應也。

    鼻居王宮之下,故名明堂。其診法,則當以五髒從上而下,配于中央;而六腑各隨其髒,配于兩側。有諸內形諸外,亦各從其類也。

    涂蔚生曰:此系《內經》分發髒腑之法,與前雖有少異。而上下之位置,則未嘗顛倒。蓋欲多為參考,以盡其精詳耳。

    唐容川曰:明堂今名準頭,王宮今名山根也,闕今名印堂,藩今名頰,蔽今名耳門。古人不剃須,故不診頤下。今診訣有心額腎頤之說,是俗醫所配。雖今人剃須,氣色終不見于此,未可據以為診也。人身內肺系心系肝系腎系均著脊,惟脾胃在下,不著脊。然脾膜之根,仍著脊也。故脾俞穴在背,是五髒皆居于身中也。所以診法,亦配于面之中央,而六腑則隨其髒位,以配于側。

    經雲:闕上咽喉也。

    唐容川曰:闕為眉間,闕之上則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諸髒腑之上,故應于闕上。

    涂蔚生曰:視此則知前之配列諸法,尚欠精微。蓋面部為內部之表現,咽喉既系要塞,即不可令其缺如也。前者僅以心部配于額上,咽喉之病視此,是其未若此法為妥。然其位雖殊,其理則一,亦未可濃非也。

    經雲:闕中者肺也。

    唐容川曰: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于五髒,故應于此。

    經雲:下極者心也。

    唐容川曰:下極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應于闕中,則心當應于此。

    經雲:直下者肝也。

    唐容川曰:相法稱為年壽,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實在心肺之下,故當配于此。唐宋後醫,以肝配左顴,肺配右顴,此西金東木之義,然非五髒自具之位次也。且舊說以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屬肝腎。不知水木相生,肝固與腎相屬,而究其形體所居,則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聯小腸也。中醫少見髒腑,多失其真,而西醫笑之,並謂軒岐先謬。豈知古聖精核,更過西人,此聯合次,便見聖人審定髒腑最精。至經脈穴道,尤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謂古人洞見髒腑,尤屬空談,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視例之,古創制作,亦斷無未經剖視之理。且軒帝戰阪泉涿鹿,何難剖割之有。

    經雲:肝左者膽也。

    唐容川曰:舉左以賅右。言肝應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膽之應也。

    經雲:下者脾也。

    唐容川曰:下者指準頭言。鼻梁在上,則準頭在下,故稱下焉。脾在腔內,實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應配于鼻梁之下。此名明堂為鼻之應,脾能總統五髒,故準頭之診最要。

    經雲:方上者胃也。

    唐容川曰:方上二字,不得其解。舊說以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義訓兩舟相並,殆指鼻之兩孔,其形如方舟也。然則準頭為明堂,而兩孔即方上也。本經雲:五髒位于中央,六腑挾其兩側。則鼻準屬脾,兩孔旁自當屬胃。

    涂蔚生曰:余以容川此解,似亦牽強。蓋方字雖義訓為兩舟相並,而鼻孔形圓,並不如方舟也。若以鼻之兩孔診胃為是,然則開竅如口之大者,豈無髒腑所系哉?余以為方上宜解在口,不知果合聖意否,尚留之以待高明。

    經雲:中央者大腸也。

    唐容川曰:此中央字,當合頰側與鼻計之。頰側距鼻之中為中央,蓋頰側名蕃,鼻準名明堂,其中即可名中央。

    胃近鼻,大腸連胃,位次亦宜。

    經雲:挾大腸者腎也。

    唐容川曰:腎有兩枚,故配于面部頰側兩旁,是最下之兩旁也。腎居于下,配此為宜。後人配于口下承漿之所。

    不知古不剃須,口下須掩,氣色不見,故《內經》不以此察色。以腎配兩頰,腎有兩枚,分診左右,于義為合。

    經雲:面王以上小腸也,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

    唐容川曰:面王二字,無舊解。然明堂者,北面朝王之所也,疑即明堂鼻準是矣。膀胱子處,即子宮二物,皆在臍下,與腎位相等,腎兩枚居背後,故分發兩旁,應腎在後也。膀胱子宮在前,則當次位于前,居鼻下,故曰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惟小腸與胃相接,而為心之府,末易定其位次。且小腸之膜油,全連及肝膽脾也。故配于膽胃之交,肝脾之際,位在鼻準上邊,兩旁夾鼻之處,故曰面王以上小腸也。予按後人望色,左肝右肺,心額腎頤鼻脾,法甚簡易,然不及《內經》診法為更詳。

    唐容川曰:闕屬肺,闕旁生眉,即當屬肺。世多以眉屬肝,不知眉實屬肺,《內經》雲:肺風之狀,其診在眉上。足見眉實肺氣所發泄。然肝血如不交于肺,即不能化生眉毛。凡毛皆是血化為氣而發泄者也。單有血不能生毛,單有氣亦不能生毛。目之部位,統屬肝竅所司。由肝目之部,上交闕旁,系肺所司矣。為肝血上交于肺氣,所以化生眉毛。肺為華蓋,故相書稱眉亦名華蓋。肝木主怒,侮肺金而難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剛烈。自闕至明堂,分發五髒,而以六腑配于兩側,詳矣。惟三焦包絡,未曾分發。余按經文義,實具于言下。蓋三焦為腎之腑,腎位配于藩,正當頰側,則三焦當配于蔽,正當耳門也。腎開竅于耳,三焦之脈,又繞耳護腎竅。以蔽診三焦,自不爽也。至于包絡配在山根兩旁,其義更可類推。

    唐容川曰:散見于經文者,如發上指,汗出如油,大肉脫,大骨陷,唇及舌卷,囊縮鼻張,不治之證,未能悉舉。但明髒腑相應之理,可以通一畢萬。且如眼神,尤宜細察。再讀《傷寒》、《金匱》,則盡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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