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艾炷大小

類別︰子部 作者︰明•高武 書名︰針灸聚英

    千金雲。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曰。小兒七日以上。

    能愈。則是艾炷欲其大。惟頭與四肢欲小耳。明堂上經乃曰。艾炷根據小箸頭作。其病脈粗細。狀如細線。但令當脈灸之。雀糞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腹中疝瘕 癖伏梁氣等。惟須大艾炷。故短劇曰。腹背爛燒。四肢則但去風邪而已。不宜大熱。如巨闕、鳩尾。灸之不過四七炷。只根據竹箸頭大。但令正當脈灸之。艾炷若大。復灸多。其人永無心力。如頭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背腳灸多。令人血脈枯竭。四肢細而無力。既失精神。又加細節。令人短壽。王節齋曰。面上艾炷須小。手足上則可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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