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諸病所屬

類別︰子部 作者︰清•唐宗海 書名︰中西匯通醫經精義

    屬者所統屬也。知其所屬。則綱領既得。而其條目可例求矣。

    諸風掉眩皆屬于肝。

    肝為風髒。凡風病皆屬于肝。諸風。謂中風傷風驚風癘風之類。所該之證多矣。掉謂轉動。凡猝倒痙癇抽掣搖戰之類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為病也。眩是昏暈。凡昏花妄見。頭目旋轉。皆是肝開竅于目。故有此病也。西醫謂目眩惑昏花。痙癇抽掣。皆腦髓筋為病謂目系通腦故昏眩。腦氣用力太過。則肉縮伸抽掣。究問腦氣何故病。此則西醫茫然。豈知肝脈通于腦。開竅于目而土筋。凡西醫所謂腦氣。皆肝脈所司。而脈筋所以致病。則又肝風為政也。故凡掉眩皆屬于。風而諸風為病。總屬之肝。

    諸寒收引皆屬于腎。

    腎司寒氣。故凡寒證。皆屬之腎。腎又主骨。腎陽四達。則骨體舒展舉動輕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 緩而引長。皆骨不為用也。須知拘收引 。與抽掣縮短者不同。一是寒癥一是風癥當辨。

    諸氣 郁。皆屬于肺。

    五髒六腑之氣。無不總統于肺。以肺為氣之總管也。故凡治氣。皆當治肺。肺立皮毛。 是氣之乖于皮毛者。也說文謂形惡。如紫癜斑瘤。黑痣 鼻之類西醫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膚。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內經之說也。郁是氣遏于內。不得舒發也。見病。如氣逆痰滯。血結便閉之類。是氣之乖于腹內者。郁與暢反肺氣不暢故郁。宜散降之。

    諸濕腫滿皆屬于脾。

    腫在皮膚四肢。滿在腹內脹塞。皆濕氣壅滯。水不下行。停走于膈膜中也。然濕證尚不止此。故曰諸濕或頭目暈沉。或瘧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飲 癖。皆屬脾土。不制水所致蓋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則濕氣乃。得藏匿。故治濕責之于脾。

    諸痛瘡癢。皆屬于心。

    此言諸瘡。或血分凝結阻滯其。氣氣與血爭則痛。或血虛生熱。兼動風氣。風火相扇。則癢。皆屬心經血分為病。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發痛。故痞臌腫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體痛。蓋無不關于血分故皆屬心。

    諸熱瞀 皆屬于火。

    諸熱謂發熱惡熱瘟暑等癥。瞀謂眼目昏花。黑暗見鬼等癥。 謂筋不得伸。抽掣等證。皆屬于火者。蓋諸熱是火傷氣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擾惑。視物昏亂。火屬心。心髒火。擾其神故瞀。 是肝筋為火所灼。無血養筋。故縮扯。與 緩不收有異。當辨之。

    諸厥固泄。皆屬于下。

    厥謂四肢逆冷。固謂腹中瘕積。如寒疝之類。瀉謂下利不止。皆屬于下。謂屬于下焦腎經也。腎陽不能四達。則厥。腎陽不能上升則瀉腎陽不能化氣則固結。故皆屬于下。宜溫之也。

    諸痿喘嘔。皆屬于上。

    痿有兩證。一是肺痿。肺葉焦。舉不能通調津液。則為虛勞咳嗽。一是足痿。脛枯不能行走。則為足痿。然未有足痿而不發于肺者。蓋肺主行津液。由陽明而下潤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則宗筋失養故足痿。雖見于下。而亦屬之上焦也。喘屬肺之呼不利。嘔屬胃之飲食。氣逆肺胃。均屬上焦。上焦屬陽。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于火。

    禁謂口齒禁切。噤口痢。痙病口禁之類。鼓栗。謂鼓戰栗。如瘧疾手足搖戰之類。如喪神守。謂譫語百合病。恍惚不安之類蓋熱極反寒之象。火擾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諸痙項強。皆屬于濕。

    寒濕則筋脈凝熱濕則筋脈脹。故皆能發痙與項強之證。

    諸逆沖上。皆屬于火。

    諸逆謂吐咳嗆嘔等。凡是沖脈氣逆頭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挾沖脈上行也。宜抑之。

    諸脹腹大。皆屬于熱。

    諸脹謂腹內脹滿。腹大謂單腹脹。此證是肝不疏泄。脾不運化。肝不疏泄。則小便不利。水停為脹。脾不運化。則單腹脹。皆屬于熱者。屬于肝木乘脾也。然此與上節火字有別。火屬血分熱屬氣分熱則氣分之水多壅。故主脹大。

    諸躁狂越。皆屬于火。

    躁謂煩躁。狂謂癲狂。越謂升高。 垣。凡此皆三焦與胃火太甚。而血氣勃發也。

    諸暴強直。皆屬于風。

    強直僵僕倒地。暴者猝然發作。風性迅速。故能暴發。凡風均屬之肝。肝屬筋脹。風中筋脈。不能引動。則強直矣。風者陽動而陰應之也。故風俱陰陽兩性中風之陰。則為寒風中風之陽。則為熱風無論寒熱。均有強直之證。宜細辨之。

    諸病有聲按之如鼓。皆屬于熱。

    此與腸鳴不同。腸鳴則轉氣切痛下泄。屬水漬入腸。發為洞瀉是寒非熱也。此有聲。乃在人皮里膜內。連網油膜之中。凡人身連網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發聲。但其聲綿綿。與雷鳴切痛者有異按之亦能作聲。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間。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與水為仇也。故曰皆屬于熱。蓋三焦為行氣之府。氣多則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聲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則出聲是矣。

    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于火。

    跗足背。凡足腫皆發于厥陰陽明兩經。陽明之脈行足背。厥陰之脈。起足大指叢毛內聯踝。肝木生熱。壅遏胃經之濕。則循經下注而發足腫。極酸疼也。酸字頗有實義。西醫雲。凡腳氣必胃中先釀酸水。繼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乃發腳腫痛但西醫未言所以致酸。與因酸致腫之故。惟內經理可互證。經雲肝木在味為酸蓋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火又蒸之。則變酸味是酸者濕與熱合之味也。羹湯夏月。過夜則酸濕遇熱也。冬月則否有濕而無熱也。知酸所以致疼腫而腳氣可治矣。又凡乍驚乍駭。皆是肝經。木郁火發。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屬于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于熱。

    轉者。左右扭掉也。反者角弓反張也。戾如犬出戶下。其身曲戾。即陽明痙病頭。曲至膝也。水液混濁。小便不清也。轉在側屬少陽經。反在後屬太陽經戾在前屬陽明經。水道在膈膜中。屬三焦經皆屬于熱。是水液混濁。固屬三焦之熱。而諸轉反戾。亦當同屬三焦矣。三焦。網膜西人謂之連網。由內達外。包裹赤肉兩頭生筋以貫赤肉筋連于骨節。故利曲伸。觀此則知轉反戾是筋所牽引。實則網膜伸縮使然。故內經與水液同論。以見皆屬三焦網膜中之熱也。西醫乃謂抽掣痙等。發于腦筋。不免求深反淺。故西人無治之之術也。

    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屬于寒。

    下為小便上為涎唾。其道路總在三焦膜膈之中。無論何證。但據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狀。即是三焦大虛之候。故曰皆屬于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于熱。

    嘔謂干嘔。是火逆也。吐有寒證。吐酸則無寒證。暴注下。迫里急後重。逼塞不得暢。俗名痢證。皆屬于熱者。屬于肝經之熱也。肝火上逆則嘔吐酸。肝火下注則痢。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斂。金木不和故欲瀉不得。且痢多發于秋。金克木也。

    病機百出。未能盡錄但舉其凡。以例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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