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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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安,字主敬,當涂人。少敏悟,博涉經史,尤長于《易》。元至正初,舉江浙鄉試,授明道書院山長,避亂家居。太祖取太平,安與耆儒李習率父老出迎。太祖召與語。安進曰︰“海內鼎沸,豪杰並爭,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撥亂、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殺,人心悅服,應天順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問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以習為太平知府。習字伯羽,年八十余矣,卒于官。
安從克集慶,進郎中。及聘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太祖問安︰“四人者何如?”對曰︰“臣謀略不如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能讓。黃州初下,思得重臣鎮之,無逾安者,遂命知黃州。寬租省徭,民以樂業。坐事謫知桐城,移知饒州。陳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諭以順逆,嬰城固守。援兵至,敗去。諸將欲盡戮民之從寇者,安不可。太祖賜詩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吳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為學士。時征諸儒議禮,命安為總裁官。尋與李善長、劉基、周禎、滕毅、錢用壬等刪定律令。
洪武元年,命知制誥兼修國史。帝嘗御東閣,與安及章溢等論前代興亡本末。安言喪亂之源,由于驕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驕,處佚樂者易侈。驕則善言不入,而過不聞;侈則善道不立,而行不顧。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當。”又論學術。安曰︰“道不明,邪說害之也。”帝曰︰“邪說害道,猶美味之悅口,美色之眩目。邪說不去,則正道不興,天下何從治?”安頓首曰︰“陛下所言,可謂深探其本矣。”安事帝十余歲,視諸儒最舊。及官侍從,寵愈渥。御制門帖子賜之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時人榮之。御史或言安隱過。帝詰曰︰“安寧有此,且若何從知?”曰︰“聞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參政闕,帝以命安,諭之曰︰“朕渡江,卿首謁軍門,敷陳王道。及參幕府,裨益良多。繼入翰林,益聞讜論。江西上游地,撫綏莫如卿。”安辭。帝不許。至任,政績益著。其年九月卒于官。疾劇,草上時務十二事。帝親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為浙江按察使,以貪賄誅。其兄昱亦坐死。發家屬四十余人為軍,後死亡且盡。所司復至晟家勾補,安繼妻陳詣闕訴,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諸禮也,廣德錢用壬亦多所論建。
用壬,字成夫。元南榜進士第一,授翰林編修。出使張士誠,留之,授以官。大軍下淮、揚,來歸。累官御史台經歷,預定律令。尋與陶安等博議郊廟、社稷諸儀。其議釋奠、 田,皆援據經文及漢、魏以來故事以定其制。詔報可,語詳《禮志》。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拜用壬禮部尚書。凡禮儀、祭祀、宴享、貢舉諸政,皆專屬禮官。又詔與儒臣議定乘輿以下冠服諸式。時儒生多習古義,而用壬考證尤詳確,然其後諸典禮亦多有更定雲。其年十二月,請告歸。
詹同,字同文,初名書,婺源人。幼穎異,學士虞集見之曰︰“才子也。”以其弟女妻之。至正中,舉茂才異等,除郴州學正。遇亂,家黃州,仕陳友諒為翰林學士承旨。太祖下武昌,召為國子博士,賜名同。時功臣子弟教習內府,諸博士治一經,不盡通貫。同學識淹博,講《易》、《春秋》最善。應教為文,才思泉涌,一時莫與並。遷考功郎中,直起居注。會議袷 禮,同議當,遂用之。
洪武元年,與侍御史文原吉、起居注魏觀等循行天下,訪求賢才。還,進翰林直學士,遷侍讀學士。帝御下峻,御史中丞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所以勵廉恥,存國體也。”同時侍側,遂取《戴記》及賈誼疏以進,復剴切言之。帝嘗與侍臣言︰聲色之害甚于鴆毒,創業之君,為子孫所承式,尤不可不謹。同因舉成湯不邇聲色,垂裕後昆以對。其因事納忠如此。
四年進吏部尚書。六年兼學士承旨,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章。又以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跡,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請編《日歷》。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七年五月書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歷》秘天府,人不得見。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乃分四十類,凡五卷,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有政跡,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是年賜敕致仕,語極褒美。未行,帝復命與濂議大祀分獻禮。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結主知,應制佔對,靡勿敏贍。帝嘗言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術,達時務,無取浮薄。同所為多稱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資善,洪武十五年舉秀才。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書。有才智,剛決不可犯。勤于治事,為帝所獎任。然性險刻。李善長之死,徽有力焉。藍玉下獄,語連徽及子尚寶丞紱,並坐誅。
同從孫希原,為中書舍人,善大書。宮殿城門題額,往往皆希原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