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蔓草部 通草

類別︰子部 作者︰清•楊時泰 書名︰本草述鉤元

    即木通(古方通草。即今之木通。俗所謂通草。乃通脫木。)澤潞漢中江淮湖南州郡皆有之。繞樹蔓藤。大者徑三五寸。每節三二枝。枝即通草。通理細孔。含取一頭吹之。氣出彼頭。色黃白者良。黑褐色者。用之無力。(此商人因其質輕易得。多致船篷上。為雨 所浸。以致腐黑。)或謂木通即葡萄苗者。誤。

    苦辛甘淡而微寒。氣平味薄。降也。陽中陰也。入手厥陰手太陽。並及足太陽。主除脾胃寒 浮大 可去 助西方 濕熱癃 脛酸腳 通大腸。治宜木通以 周身表里之 白虎歷節風。遍木通服。不效。

    隨手沒去。出暢而痛除矣。

    面赤唇干。咬甘草。治尿血﹝論﹞木通主治。類知為利水。而本經所雲通利九竅血脈關節。殊未深究。夫水與血。

    是二 于肺 知木 貫。

    通 原非 則胸膈血散。羶中血聚。則小腸壅滯。是則血脈通利。即其通利其通利血脈之功也。上而火中之水。在小腸之氣和而能化。則下而亦應之而化。故非利小腸而無與于膀胱。但病于因膀胱者。不得專以濕多屬血分。不利之病也。至風熱之病于血者亦用之。以風髒即脈關節之義。至女子妊娠養胎。自肝始。髒腑相滋。各三十日。惟養經之數。無胎則下為月水。有胎則凡精滑不夢自遺。及陽虛氣弱。內無濕熱者。禁用。妊娠忌之。(仲淳)

    ﹝修治﹞去皮節。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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