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诗五言 责子

类别:集部 作者:(晋)陶洲明 书名:陶渊明集

    [说明]

    这首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四年(408),陶渊明四十四岁。

    责子,就是责备儿子。诗人以风趣幽默的口吻责备儿子们不求上进,与

    自己所希望的差距太大;勉励他们能好学奋进,成为良才。其中流露出诗人

    对爱子们的深厚、真挚的骨肉之情。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1)。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2)。

    阿舒已二八,懒惰固无匹(3)。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4)。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5)。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6)。

    〔注释〕

    (1)被(pī披):同“披”,覆盖,下垂、鬓(bìn):面颊两旁近耳的头发。肌肤:指身体。实:

    结实。

    (2)五男儿:陶渊明有五个儿子,大名分别叫俨、俟、份、佚、佟,小名分别叫舒、宣、雍、端、

    通。这首诗中皆称小名。纸笔:这里代指学习。

    (3)二八:即十六岁。故:同“固”。曾本云,“一作固”。无匹:无人能比。

    (4)行:行将,将近。志学:指十五岁。《论语?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后

    人遂以十五岁为志学之年。文术:指读书、作文之类的事情。

    (5)垂九龄:将近九岁。觅:寻觅,寻找。

    (6)天运:天命,命运。苟:如果。杯中物:指酒。

    〔译文〕

    白发覆垂在两鬓,

    我身已不再结实。

    身边虽有五男儿,

    总不喜欢纸与笔。

    阿舒已经十六岁,

    懒惰无人能相比。

    阿宣快到十五岁,

    也是无心去学习。

    阿雍阿端年十三,

    竟然不识六与七。

    通儿年龄近九岁,

    只知寻找梨与栗。

    天命如果真如此,

    姑且饮酒莫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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