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攝生之二(卷末缺) 九氣

類別︰子部 作者︰隋•楊上善編注 書名︰黃帝內經太素

    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十一第三十九《舉痛論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一。

    黃帝曰︰余聞百病生于氣也,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聚,炅則腠理開氣泄,憂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九氣不同,何病之生?

    炅,音桂,熱也。人之生病,莫不內因怒、喜、思、憂、恐等五志,外因陰陽寒暑,以發于氣而生百病。所以善攝生者,內除喜怒,外避寒暑,故無道夭,遂得長生久視者也。

    若縱志放情,怒以氣上傷魂,魂傷肝傷也。若喜氣緩傷神,神傷心傷也。若憂悲氣消,亦傷于魂,魂傷肝傷也。恐以氣下則傷志,志傷腎傷也。若多寒則氣收聚,內傷于肺也。若多熱腠理開泄,內傷于心也。憂則氣亂傷魄,魄傷則肺傷也。若多勞氣耗,則傷于腎。思以氣結傷意,意傷則脾傷也。五髒既傷,各至不勝時則致死也,皆由九邪生于九氣,所生之病也。

    平按︰《素問》“余聞”作“余知”;“氣收”下無“聚”字“氣泄”上無“腠理開”三字;“憂”作“驚”。新校正雲︰“按《太素》驚作憂。”與此正合。又注“傷魄”、“魄傷”二“魄”字,原鈔作“魂”,原校作“魄”。按經文雲︰“肺藏氣,氣舍魄”。又雲︰“肺在志為憂。”作“傷魄”亦合。

    岐伯曰︰怒則氣逆,甚則歐血及食而氣逆上也。

    因引氣而上,故氣逆。怒甚氣逆,則致歐血及食氣逆上也。

    平按︰“食而氣逆”《素問》作“飧泄”。按新校正雲︰“按《甲乙經》、《太素》作食而氣逆。”與此正合。

    喜則氣和志達,營衛行通利,故氣緩焉。

    喜則氣和志達,營衛行利,故氣緩為病也。

    平按︰“通”上《素問》、《甲乙經》均無“行”字。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兩焦不通,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

    肝脈上入頏顙,連目系;肢者,從肝別貫膈,上注肺。肺以主悲,中上兩焦在于心肺,悲氣聚于肺,葉舉心系急,營衛之氣在心肺,聚而不散,神歸不移,所以熱而氣消虛也。

    平按︰《素問》“兩焦不通”作“而上焦不通”。新校正雲︰“按《甲乙經》、《太素》作兩焦不通。”與此正合。又王注釋“布葉”,謂“布蓋之大葉”,新校正疑非是,復引全元起雲︰“悲則損于心,心系急則動于肺,肺氣系諸經,逆故肺布而葉舉。安得謂肺布為肺布蓋之大葉?”據此,則全注與本注意合。

    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

    雖命門藏精,通名為腎,脈起腎,上貫肝膈,入肺中;肢者,從肺絡心,注胸中。故人驚恐,其精卻縮。上焦起胃口上,上焦既閉不通,則氣不得上,還于下焦,下焦脹滿,氣不得行。

    平按︰“精卻”《甲乙經》作“神卻”。又《素問》新校正雲︰“氣不行,當作氣下行。”玩本注,仍當作“氣不行”。

    熱則腠理開,營衛通,故汗大泄。

    氣不得行,或因熱而腠理開,營衛外通,汗大泄也。

    平按︰《素問》、《甲乙經》“熱”作“炅”。《素問》“故汗大泄”作“汗大泄,故氣泄。”

    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聚。

    因營衛不通,遇寒則腠理閉塞,則氣聚為病也。

    平按︰“寒則腠理閉”,《甲乙經》無此三句,《素問》在“炅則腠理開”三句之前。“聚”《素問》作“矣”。

    憂則心無所寄,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

    心,神之用。人之憂也,忘于眾事,雖有心情,無所任物,故曰無所寄。氣營之處,神必歸之,今既憂繁,氣聚不行,故神無歸也。慮,亦神用也,所以憂也,不能逆慮于事,以氣無主守,故氣亂也。

    平按︰《素問》、《甲乙經》“憂”均作“驚”。新校正雲︰“《太素》驚作憂。”“寄”《素問》、《甲乙經》均作“倚”。注“心情”,別本作“心精”。

    勞則喘喝汗出,內外皆越,故氣耗。

    人之用力勞乏,則氣並喘喝,皮腠及內髒腑皆汗,以汗即是氣,故汗出內外氣衰耗也。

    平按︰“喘喝”,顧本《素問》作“喘息”,趙府本作“喘且”,《甲乙經》同。“內外”,《素問》作“外內”。

    思則身心有所存,神有所止,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

    專思一事,則心氣駐一物。所以神務一物之中,心神引氣而聚,故結而為病也。

    平按︰“身”《素問》、《甲乙經》均無。《甲乙經》“存”作“傷”。《素問》“止”作“歸正”,新校正雲︰“按《甲乙經》歸正二字作止字。”“氣留”《甲乙經》作“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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