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無勞用力也”,見《靈樞》卷八第四十八《禁服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經脈》第一上篇。自“雷公曰︰病之益甚”至“傷于食飲”,見《靈樞》卷八第四十九《五色篇》,《甲乙》同上。自“一日一夜五十營”至“乍數乍疏也”,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甲乙》同上。自“黃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髒主氣”至“治之無功矣”,見《素問》卷三第十一《五髒別論篇》,又見《甲乙》卷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篇。自“凡刺之道”至“取之其經”,見《靈樞》卷二第九《終始篇》,又見《甲乙》卷五第五《針道終始篇》。自“人迎一盛”至“命曰關格”,又見《素問》卷三第九《六節藏象論篇》。自“黃帝問于岐伯曰︰人病胃管”至“故胃管為癰。帝曰︰善”,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六《病能論篇》,又見《甲乙》卷十一第八《邪氣聚于下脕發內癰篇》。自“安臥”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四《論疾診尺篇》,又見《甲乙》卷十一第六《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篇》。
雷公問于黃帝曰︰細子得之受業,通九針六十篇,旦暮勤服之,近者編絕,久者簡垢,然尚諷誦弗置,未盡解于意矣。
南方來者,九針之道有六十篇,其簡之書,遠年者編有斷絕,其近年者簡生塵垢,言其深妙,學久日勤,未能達其意也。
平按︰“遠者”《靈樞》作“久者”二字。“近”、“遠”二字,據注宜互易。
外揣言渾束為一,未知其所謂也。
揣,初委反,度也。渾,戶昆反,合也。束,總要也。五髒六腑吉凶善惡,其氣在內,循手大陰脈總合為一,見于寸口外部之中,可以手按度量,令人得知者,未通其意也。
夫大則無外,小則無內,大小無極,高下無度,束之奈何?
經脈之氣,合天地之數,與道通洞,苞裹六合,故大無外也。氣貫毫微,則小無內也。然則無形不可以大小極,不可以高下測,欲以總為一者,殊不可知也。
平按︰注“與道通洞”四字,袁刻脫。
士之才力,或有厚薄,知慮褊淺,不能博大深奧,自強于學未若細子,細子恐其散于後世,絕于子孫也,敢問約之奈何?
褊,鞭緬反。人之所學,未若細子,惟恐其至道絕于後代,無及子孫,故問其要,傳之不朽也。細子者,雷公自謙之辭也。
平按︰“若”上,《靈樞》無“未”字。
黃帝答曰︰善乎哉問也!此先師所禁坐私傳之也,割臂歃血為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齊乎![平按︰“歃”,原作“”,恐傳寫之偽,謹依《靈樞》作“歃”。“為盟”《靈樞》作“之盟”;“齊”作“齋”,下同。]雷公再拜而起曰︰請聞命矣。于是乃齊宿三日而請曰︰敢問今日正陽,細子願以受盟。黃帝乃與俱入齊室,割臂歃血。黃帝祝曰︰今日正陽,歃血傳方,敢背此言者,必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細子受之。黃帝乃左握其手,右授之書,曰︰慎之慎之,
上古貸季傳至岐伯,岐伯授之黃帝,故貸季為先師也。非其人不可授道,故須禁之坐私傳也。方,要道。以盟誓授人。
吾為子言之。凡刺之理,經脈為始,
吾方愈病,各為其要,聖人雜合行之,以針為輕小,能愈大疾,故先言之。人之十二經脈、奇經八脈、十五絡脈經絡于身,營衛陰陽氣之經墜,生之夭壽,莫不由之,故為始也。
平按︰注“墜”字,恐系“隧”字傳寫之誤。
營其所行,知其度量,
刺之理者,必須經營循十二經諸絡脈等所行之氣,並知脈之長短度量也。
平按︰注“脈之長短”,“脈”字袁刻誤作“肺”。
內次五髒,別其六腑,
從于髒腑,流出經脈行身外,故髒腑稱內,知內之道,先次五髒內中之陰,次別六腑內中之陽也。
平按︰注“知內”,袁刻誤作“知道”。
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調其虛實,乃止瀉其血絡,血絡盡而不殆。
次知衛氣為陽行外,受諸邪氣以為百病,次欲知經絡虛實,實者乃止而瀉之,先瀉大小血絡,血邪盡已,得無危殆也。
平按︰“虛實”下,《靈樞》重“虛實”二字。“血絡盡而不殆”《靈樞》作“血盡不殆矣”。
雷公曰︰此皆細子之所以通也,未知其所約也。黃帝曰︰夫約方者,猶約囊也。囊滿不約則輸泄,方成弗約則神弗與俱。
約,節量也。方,法也。方以診氣,囊以盛氣,故得比之。囊滿不為節約,必泄其氣;診法成已,不為節約,以泄神氣。神氣去矣,不與周運,故曰不俱也。
雷公曰︰願為下材者,勿滿而約之。黃帝曰︰未滿而知約之,以為工,不可以天下師焉。
攝生之道,材有上下。診法成已,節約合理,得長生久視,材德之上,可為天下之師;診法未能善成,故曰未滿而能節而行,得為國師,是按脈而知病生所由,稱之為工,材之不下也。
平按︰《靈樞》“天下”上,有“為”字。
雷公曰︰願聞為工。
為工是持脈之道,故問也。
黃帝曰︰寸口主中,
按此《九卷》、《素問》肺髒手太陰脈動于兩手寸口中、兩手尺中。夫言口者,通氣者也。寸口通于手太陰氣,故曰寸口。氣行之處,亦曰氣口。寸口、氣口更無異也。中,謂五髒,髒為陰也。五髒之氣,循手大陰脈見于寸口,故寸口脈主于中也。
人迎主外,
結喉兩箱,足陽明脈迎受五髒六腑之氣以養于人,故曰人迎。《下經》曰︰“人迎,胃脈也。”又雲︰“任脈之側動脈,足陽明,名曰人迎。”《明堂經》曰︰“頸之大動脈,動應于手,俠結喉,以候五髒之氣。人迎胃脈,六腑之長,動在于外,候之知內,故曰主外。寸口居下,在于兩手,以為陰也;人迎在上,居喉兩旁,以為陽也。”《九卷•終始篇》曰︰“平人者,不病也;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應四時者,上下相應,俱往俱來也。”脈口,謂是手太陰脈行氣寸口,故寸口、脈口亦無異也。既上下俱往俱來,豈以二手為上下也。又《九卷•終始篇》雲︰“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即知手太陰無人迎也。又《素問》第五卷雲︰“胃管癰診,岐伯曰︰當得胃脈沉細,胃沉細者氣逆,氣逆者人迎甚盛,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盛則熱聚于胃口而不行,故胃管為癰。”此經所言人迎、寸口之處數十有余,竟無左手寸口以為人迎,右手關上以為寸口,而舊來相承,與人診脈,縱有小知,得之別注,人多以此致信,竟無依據,不可行也。
平按︰注兩“胃管”,“管”字袁刻均誤作“營”。
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小大齊等,
寸口、人迎兩者,上下陰陽雖異,同為一氣,出則二脈俱往,入則二脈俱來,是二人共引一繩,彼牽而去,其繩並去,此引而來,其繩並來,寸口人迎,因呼吸牽脈往來,其動是同,故曰齊等也。
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譬彼引繩之動,大小齊等,細尋其動,非無小異,故此,牽此動之端為大,彼端微小;彼動之端為大,此端微小。脈亦如之,上下雖一,因呼吸而動,以春夏之陽,秋冬之陰,故微有大小。春夏陽氣盛實,故脈順之,微大為平;秋冬陰氣盛實,故脈順之,微大為平。平者,和氣無病者也。
平按︰注“故微有大小”,袁刻脫“微”字。
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少陽;人迎二倍,病在大陽;人迎三倍,病在陽明。
計春夏人迎大于寸口少半已去,少陽即已有病,其病猶微,故未言之。成倍方言,以病成可名,故曰病在少陽,言一倍等。按不病之人,寸口、人迎脈動大小一種,春夏之時,人迎之動微大寸口,以為平好。人迎之脈漸大小半、大半,至于一倍,即知少陽有病。少陽盛氣未大,故得過陰一倍,名曰少陽之病,致使人迎之脈大于寸口。少陽病氣漸盛,過于陰氣二倍,名曰大陽之病,則人迎之脈二倍大于寸口。大陽病氣漸盛,過于陰氣三倍,名曰陽明之病,則人迎之脈三倍大于寸口也。
平按︰《靈樞》“病在少陽”作“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在手少陽”;“病在太陽”作“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病在手太陽”;“病在陽明”作“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陽明”。《甲乙》“二倍”作“再倍”。
盛則為熱,
陽氣內盛為熱,故人迎脈虛也。
虛則為寒,
陽氣內虛,陰乘為寒,故人迎脈虛也。
緊則為痛痹,
其氣動緊似急也。此肌肉之間有寒溫氣,故為痛痹也。
平按︰注“寒溫”,“溫”字,依下注“寒濕氣居”,恐系“濕”字傳寫之訛。
代則乍甚乍間。
代,止也。脈絕不來,故曰代也。代者,邪氣客于血絡之中,隨飲食而變,故病乍甚乍間也。
盛則瀉之,
人迎一盛者瀉于少陽,二盛瀉于大陽,三盛瀉于陽明也。
虛則補之,
人迎虛者,人迎小于寸口也。小于寸口一倍補于少陽,二倍補于大陽,三倍補于陽明也。
緊痛則取之分肉,
分肉之間,寒濕氣居。
代則取血絡且飲藥,
邪在血絡,致令脈代,可刺去邪血,飲湯實之。
陷下則灸之,
謂其諸脈血氣不滿,陷下不見,是中寒,故須灸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
不盛不虛,正經自病也。假令心痛,中風得之,肝來乘心,從後而來,名為虛邪。飲食勞倦,脾來乘心,從前來者,名為實邪。傷寒得之,肺來乘心,從所不勝來者,名曰微邪。中濕得之,腎來乘心,從所勝來者,名曰賊邪。以上四病,皆是他邪為之,須視心之虛實,補瀉他經。傷暑得病,起于自髒,以為正邪,宜療自經,故曰以經取之,名曰經刺也。
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外格,死不治。
人迎三倍,各病一陽,至四倍,其陽獨盛,外拒于陰,陰氣不行,故曰格陽。格,拒也。陽氣獨盛,故大而且數。以無陰氣,獨盛必衰,故死不療。
平按︰《靈樞》“名曰”下有“溢陽,溢陽為”五字。
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髒腑之病。
必須審按人迎寸口,內外本末,察其脈中寒暑,然後驗知髒腑中之病也
寸口大于人迎一倍,病在厥陰;寸口二倍,病在少陰;寸口三倍,病在太陰。
秋冬寸口大于人迎少半已去,厥陰即已有病,其病猶微,故未言之。以病成可名,故曰病在厥陰,言一倍等。按不病人,寸口、人迎脈動大小一等,秋冬之時,寸口之動微大人迎,以為平好。寸口之脈至于一倍,即知厥陰有病。厥陰之氣衰少,故得過陽一倍,名曰厥陰之病,致使寸口之脈一倍大于人迎。陰氣雖少,得過陽氣二倍,名曰少陰之病,則寸口之脈二倍大于人迎。太陰最大,過于陽氣三倍,名曰太陰之病,則寸口之脈三倍大于人迎也。
平按︰《靈樞》“病在厥陰”作“病在足厥陰,一倍而躁,在手心主”;“病在少陰”作“病在足少陰,二倍而躁,在手少陰”;“病在太陰”作“病在足太陰,三倍而躁,在手太陰”。《甲乙》“二倍”作“再倍”。又《甲乙》無“寸口三倍,病在太陰”八字。
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
寸口陰氣大于人迎三倍,病在太陰,太陰之病自有虛實,是以寸口陰盛,則腹中寒氣脹滿,有寒中食不化也。
平按︰“寒中食不化”《甲乙》作“寒則食不消化”。
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
陰虛陽氣來乘,腸胃中熱,故大便出強如黃糜。少陰氣虛,故少氣溺色黃也。
平按︰注“出強如黃糜”,袁刻作“出糜如黃疽”。
緊則為痹,
風寒濕氣,留于分肉間為痹,故令寸口脈緊實也。
代則乍痛乍止。
寸口脈動而中止不還曰代。邪客分肉,致令衛氣之行乍行乍止,故令其痛乍有乍止也。
平按︰《甲乙》作“代則乍寒乍熱,下熱上寒”,注雲︰“《太素》作代則乍痛乍止。”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下言療方,盛瀉之法,唯人迎可知也。
緊則先刺而後灸之,
緊有痹痛,先以痛為輸滎,針刺已,然後于其刺處灸之。
平按︰注“滎”,袁刻作“營”;“刺處”,袁刻作“刺後”。
代則取血絡而泄之,
代則乍痛乍止,故刺去邪血之絡也。
平按︰“而泄之”《靈樞》作“而後調之”,《甲乙》同,注雲︰“《太素》作泄。”注“乍痛”,袁刻誤作“乍病”。
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脈血結于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
徒,空也。諸脈陷下不見,是脈中寒,血結聚,宜空灸之,不假先刺也。
平按︰“徒灸”《甲乙》作“從灸”。注“血結”,袁刻作“血倍”;“不假”誤作“不復”。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準人迎可知也。
寸口四倍,名曰內關。內關者,且大且數,死不治。
陰氣三倍大于陽氣,病在三陰,至于四倍,陰氣獨盛,內皆閉塞,陽不得入,故為內關。關,閉也。寸口大而又數,即陰氣將絕,故死不療也。
平按︰“內關”,袁刻誤作“內閑”,注同,依原本更正。
必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髒腑之病,
必察寸口人迎大小終始寒溫,則知內外髒腑之病也。
平按︰“之寒溫”《甲乙》作“察其寒熱”。
通其滎輸,乃可傳于大數。大數日盛則徒瀉,虛則徒補,
候知五髒六腑病之所在,先須針藥通其滎輸,然後傳于灸刺大數,謂空補瀉之數也。
平按︰《甲乙》“大數日盛”作“大曰盛”;“虛”上有“小曰”二字;兩“徒”字,均作“從”。
緊則灸刺且飲藥,
脈之緊者,三療俱行。緊,謂動而中止。小數中有還者,曰結也。
陷下則徒灸之,
準前人迎。
平按︰《甲乙》“徒”作“從”。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
不盛不虛,經療之法,亦三療俱行之。
平按︰“亦曰”《甲乙》作“亦用”。
脈急則引,
引,挽也。寸口脈急,可以針導引令和也。
脈代以弱則欲安靜,無勞用力也。
脈衰代絕,至復微弱,不欲煩動者,宜安靜恬逸,不得自勞也。
平按︰《靈樞》“代”作“大”。《甲乙》無“以弱”二字。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
問其切脈知病衰甚。
黃帝曰︰外內皆在焉。
外腑內髒,並有甚衰,故曰皆在。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其病益甚,在中;
脈口,陰位也。滑為陽也。小、緊、沉者,皆為陰也。按于脈口,得一陽三陰,則陰乘陽,故病益甚。病在五髒,故曰在中也。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人迎,陽位也。緊為陰也。大浮,陽也。二陽一陰,則陽乘陰,故病益甚。病在六腑,故曰在外也。
其脈口滑而浮者,病日損;
滑、浮皆陽,在于陰位而得二陽,其氣以和,故病日日瘳損也。
平按︰“滑而浮”《靈樞》作“浮滑”。
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一陰一陽在于陽位,其氣易和,故病損。
其脈口滑以沉者,其病日進,在內;
一陰一陽在于陰位,故病日漸進,在五髒。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滑、盛、浮等,俱為陽也。又在陽位,名曰太過,病增,在于六腑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寸口氣小大等者,其病難已。
諸有候脈浮沉及人迎寸口中氣大小齊等者,是陰陽不得相傾,故病難已也。
平按︰注“相傾”,袁刻作“相顧”。
病之在髒,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
人迎寸口之中候之,知病在于內五髒中,其脈且沉且大,是為陰陽氣和,雖病易已;其脈沉而小者,純陰,故逆而難已也。
病之在腑,浮而大者,病易已。
候之知病在外六腑中,其脈浮而且大,得其時易已。
人迎盛堅者,傷于寒;
人迎盛為陽也,緊則為陰也,謂冬因蟄寒氣入腠,名曰傷寒,春為溫病也。
平按︰“盛緊”《靈樞》作“盛堅”,下同。
脈口盛緊者,傷于飲食。
盛為陰也。脈口盛而緊者,是因饑多食,傷髒為病也。
平按︰《靈樞》、《甲乙》無“飲”字。
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髒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所謂五十營者,五髒皆受氣也。
營氣一日一夜,周身五十,營于身者也,經營五髒精氣,以奉生身。若其不至五十營者,五髒無精,雖生不久,故曰狂生。
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髒皆受氣矣;
脈口,寸口,亦曰氣口。五十動者,腎髒第一,肝髒第二,脾髒第三,心髒第四,肺髒第五,五髒各為十動,故曰從脈十動,以下次第至腎,滿五十動,即五髒皆受于氣也。持脈數法,先將不病人之脈口以取定數,然後按于病人脈口,勘知病人脈數多少,謂從平旦,陰氣未散,陽氣未行,按于脈口,以取定數也。
四十動而一代者,一髒無氣矣;
其脈得四十動已,至四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五十數少,故第一腎髒無氣也。
三十動而一代者,二髒無氣矣;
其脈得三十動已,至三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四十數少,故第二肝髒無氣。
二十動而一代者,三髒無氣矣;
其脈得二十動已,至二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三十數少,故第三脾髒無氣。
十動而一代者,四髒無氣矣;
其脈得十動已,至十一動已去,有一代者,即二十數少,故第四心髒無氣。
不滿十動而一代者,五髒無氣矣,
其脈不滿十數,有一代者,即十數少,故第五肺髒無氣。
予之短期。
肺主五髒之氣,肺氣既無,所以五髒氣皆不至,故與之短期也。
平按︰“予”《甲乙》作“與”,下同,袁刻誤作“子”。
要在終始,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
五十動而不一代者,蓋是五髒終始,常道之要也。
以知五髒之期也。予知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與短期者,謂五髒脈乍疏乍數,不合五十之數,故可與之死期也。
黃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髒主氣?
謂九候各候五髒之氣,何因氣口獨主五髒六腑十二經脈等氣也。
平按︰《素問》、《甲乙》“主”下無“氣”字。
岐伯曰︰胃者,水谷之海也,六腑之大也。五味入口,藏于胃以養五氣,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髒六腑之氣味,皆出于胃,變見于氣口。
胃為水谷之海,六腑之長,出五味以養髒腑。血氣、衛氣行手太陰脈至于氣口,五髒六腑善惡,皆是衛氣所將而來,會手太陰,見于氣口,故曰變見也。
平按︰《素問》、《甲乙》“大”下有“源”字;“五氣”作“五髒氣”。
故五髒氣入于鼻,藏于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谷入于胃,以養五髒,上薰入鼻,藏于心肺,鼻中出入,鼻為肺官,故心肺有病,鼻氣不利也。
故曰︰凡治病者,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乃拘于鬼神者,不可與言至治。
療病之要,必須上察人迎,下診寸口,適于脈候。又觀志意有無,無志意者,不可為至。及說療疾,復觀其人病態,能可療以否。若人風寒暑濕為病,乃情系鬼神,斯亦不可與言也。
平按︰《素問》“察其上下”作“察其下”三字;“脈”下無“候”字;“病”下無“能”字。袁刻“能”誤作“熊”。《素問》新校正雲︰“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與此正合。
惡于 石者,不可與言至巧。治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也,治之無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