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 診候之二 色脈診

類別︰子部 作者︰隋•楊上善編注 書名︰黃帝內經太素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失神者亡。黃帝曰︰善”,見《素問》卷四第十三《移精變氣論篇》。自“黃帝曰︰余聞揆度奇恆”至“診要畢矣”,見《素問》卷四第十五《玉版論要篇》。自“診病之始”至末,見《素問》卷三第十《五髒生成篇》,又見《甲乙經》卷六第九《五味所宜五髒生病大論》,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一下篇。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之光,可得聞乎?

    聞決死生之要也。

    平按︰《素問》無“黃帝問于岐伯曰”六字。注“決”字,袁刻誤作“次”。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上古之時,使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陰陽、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

    上帝,上古帝王者也。貸季,上古真者也。上帝使貸季調理人之色脈,令通神明,外合五行、四時、陰陽、八風、六合等物變化常道,深觀常道物理之妙,能知深妙脈色之用也。

    平按︰《素問》“上古”下,無“之時”二字;“貸”上有“僦”字。“六合”,“六”字原缺,謹依《素問》補入。

    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安生未病之要,無加色脈,故為要也。

    平按︰注“加”字,袁刻作“如”。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帝求其要,則其要已。

    形色外見為陽,故應日也。脈血內見為陰,故應月也。日應三百六十日也,月應十二月也,故知色脈以為要也。

    平按︰《素問》“帝求”作“常求”;“要已”作“要也”。

    夫色脈之變化,以應四時之勝,此上帝之所貴,以合于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也,

    四時和氣為勝,上代帝王,貴為帝道,用合神明,以寶于生,所以遠死,長生久視也。

    平按︰《素問》“色”下無“脈”字;“之勝”作“之脈”。

    上道以長,命曰聖王。

    上帝理色脈,通神明,合于常道,長生久視者,稱曰聖王也。

    平按︰“上道”《素問》作“生道”。

    中古之治病,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

    未病之病至已,方服湯液,以其病微,故十日病除也。

    平按︰《素問》“病”字不重。

    十日不已,治以草,草之枝,本末為眇,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古來反,草根睫也。眇,亡紹反。藥草根睫,療病之要也。服湯液十日不已,可服藥草根睫枝葉,丸散醪醴,又得病本藥末,故邪氣皆伏也。

    平按︰《素問》上“”字作“甦”;“為眇”作“為助”。

    暮代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順,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

    前雲上古、中古,黃帝之時即以為暮代。下黃帝曰上古、中古、當今之時,即其信也。療病者,療已病之病也。暮代療病,與古不同,凡有五別︰一則不知根尋四時之療,二則不知色脈法于日月之異,三則不審病之逆順,四則不知病成未成,五則不知所行療方。故欲以微針湯液,去其已成之病也。

    平按︰《素問》“暮代”作“暮世”;“逆順”作“逆從”。

    粗工凶凶,以為可攻,舊病未已,新病復起。

    凶,許容反,惡勇也。以微針小液,攻已成之病,更加他病,不工而勇于事,故曰凶也。

    平按︰“凶”下原缺一字,應據《素問》仍作“凶”,袁刻不重。“舊病”《素問》作“故病”。

    黃帝曰︰願聞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逆順倒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言失知色脈,不知損益也。

    平按︰“逆順倒行”《素問》作“逆從到行”。

    黃帝曰︰余聞其要于夫子,夫子言不離脈色,脈色此余之所知也。〔

    平按︰“脈色”二字,《素問》作“色脈”,不重。〕岐伯曰︰治之極于一。黃帝曰︰何謂一?岐伯曰︰一者因得之。黃帝曰︰奈何?岐伯曰︰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以順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黃帝曰︰善。

    一,得神也。得神,謂問病得其意也。得其意者,加之針藥,去死得生,故曰昌也。

    平按︰《素問》“順”作“從”。

    黃帝曰︰余聞揆度奇恆,所指不同,用之奈何?岐伯曰︰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奇恆者,言奇恆病。

    切求其病,得其處,知其淺深,故曰揆度也。奇者,有病不得以四時死,故曰奇也。恆者,有病以四時死,不失其常,故曰恆也。

    平按︰“言奇恆病”《素問》作“言奇病也”。

    請言道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于一,神轉不,則不轉,乃失其機。

    數,理也。請言道其至理。其至理者,五色五脈之變,揆度奇恆之機,道在其一,謂之神轉。神轉者,神清鑒動之謂也。若鑒而不動,則不通物變,故失機。

    平按︰“請”《素問》新校正雲︰“全元起本作謂。”“”《素問》作“回”。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命曰合生機。

    神動物之理者,近于萬物機微之妙,故書玉版,命曰合于養生之機也。

    平按︰“生機”《素問》作“玉機”。注“養生”,“養”字袁刻誤作“義”。

    客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人之五時正王色上,相乘色見,名曰客色。客色見面上下左右各當正色所乘要處者,有病也。

    平按︰“客色”《素問》作“容色”,新校正雲︰“全元起本容作客。”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其見深者,必臍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其色夭面兌,不為治。

    五色各有二種︰一者生色,赤如雞冠;二者死色,赤如血。其赤色輕淺,不如雞冠,此有病也,其病最輕,故以湯液,十日得已。赤色復深,不如雞冠,其病次輕,故以湯液,二十一日方已。赤色大深,不如雞冠,其病將重,故以藥醪,百日方差。赤色如血,其病必死,面兌赤色,皆不可瘳也。兌,尖小,謂面瘦無肉也。

    平按︰“色夭”上,《素問》無“其”字;“治”上無“為”字。“兌”《素問》作“脫”。“夭”,袁刻作“赤”。

    百日盡已,然脈短氣絕死,病溫最甚死。

    色大深者,療經百日,然脈短氣來絕者,亦死。病溫脈短氣絕,亦死也。

    平按︰《素問》“已”下無“然”字;“最”作“虛”。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順。女子右為逆,左為順;男子左為逆,右為順。

    要,色見生病之處,謂是色部上下左右也。上者部上,下者部下,左者部左,右者部右。凡相克之色見者,見部上為逆,部下為順。見女子部右當要,故為逆也;見女子部左非其要,故為順也。見男子部左要處,故為逆也;見男子部右非其要處,故為順也。

    平按︰“順”《素問》作“從”。

    易,重陽死,重陰死。陰陽反他,治在權衡相奪,奇恆事也,陰陽反他,揆度事也。

    陰盛反陽為病,陽盛反陰為病,還用陰陽,權衡虛實,補瀉相奪,此為奇恆事也。直知陰陽反他,此為揆度事也。

    平按︰《素問》“揆度”上,無“陰陽反他”四字。

    搏脈痹闢,寒熱之交。

    脈動之時,二脈相搏附而動,不能相去者,此為痹闢之病,是寒熱之氣相交搏也。

    平按︰“闢”《素問》作“”。

    脈孤為消,

    陰陽之脈各獨見為孤,如足少陽脈氣獨見,無厥陰者,病為消癉也。

    平按︰注“消癉”,袁刻作“消痹”。

    虛為泄,為奪血。

    病泄利奪血者,其脈虛也。

    平按︰“虛為泄”《素問》作“氣虛泄”。

    孤為逆,虛為順。

    陰陽各獨見,其時盛者,為逆;獨見虛者,氣易和,故為順也。

    行奇恆之法,以大陰為始,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順,順則活。

    太陰,肺手太陰脈,主氣者也。欲行補瀉權衡相奪之法,以太陰五行之氣以為始也。行五行氣于不勝,被他乘克,故為逆死也;行于所勝,能克于他,故為順也。假令肝病,以金療之,即行所不勝也;以土療之,即行所勝也。

    平按︰《素問》“太陰”下無“為”字;“順”作“從”。

    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

    八風克勝,四時代勝,平為終始也。

    逆行一過,不復數,診要畢矣。

    八風四時,順行所勝也。若逆行一勝,為一過也。再過為死,故不數也。假令肝病,肺氣來乘為一過,再過即死也,故不至于數也。此為診要理極,故為畢也。

    平按︰《素問》“數”上有“可”字。注“肺氣”,袁刻作“肺脈”。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得其始,先建其母。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診五髒之脈,以知其病,故為其母。母,本也。

    平按︰《素問》“得”作“知”。

    是以頭痛癲疾,下虛上實,過在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腎脈足少陰為里,髒也;膀胱脈足太陽為表,腑也。少陰在舌本以下,太陽在頭,故為上也。少陰虛,太陽實,故為頭痛癲疾也。此之二脈盛則入髒也。

    平按︰“少陰”上,《素問》、《甲乙》有“足”字。“巨陽”《甲乙》作“太陽”。注“少陰虛”,“陰”字袁刻作“陽”。

    徇蒙招尤,目耳聾,下實上虛,過在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蒙,謂眩冒也。招尤,謂目招搖、頭動戰尤也。尤,音宥。過者,少陽脈虛,厥陰實也。

    平按︰“”未詳,《素問》作“冥”,《靈樞》作“瞑”,恐系“瞑”字傳寫之訛。“少陽”上,《素問》、《甲乙》有“足”字。又《素問》新校正雲︰“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義未甚顯。徇蒙者,謂目瞼動疾數而暗也。”

    腹滿脹,支肢鬲,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脾髒胃腑二經病也。

    平按︰“支鬲”《甲乙》作“支滿脅”,《素問》作“支鬲脅”。“”,袁刻作“”。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肺髒大腸腑二經病。

    平按︰“厥”《甲乙》作“病”,注雲︰“《素問》作厥。”

    心煩頭痛,病在鬲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手太陽上頭,故頭痛也。心髒、小腸腑二經病也。後之三脈皆有入髒,略而不言也。

    平按︰此一段《甲乙》作“胸中痛、支滿、腰脊相引而痛,過在手少陰、太陽。”注引《素問》與本書同。

    夫脈之小大滑澀浮沉,可以指別也;

    寸口六脈之形,指下得之,故曰指別。

    五髒之象,可以類推;

    皮、肉、筋、脈、骨等,五髒外形,故為象也。五脈為五象之類,推脈可以知也。

    平按︰注“五象”,袁刻作“五髒”。

    上醫相音,可以意識;五色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耳听五音,目察五色,以合于脈,用此三種候人病者,所為皆當,故得萬全也。

    平按︰“上醫”《素問》作“五髒”。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之有積氣在中,時害于食,名曰心痹,

    心脈手少陰屬火色赤,故曰赤脈。赤脈,夏脈。夏脈如鉤,其氣來盛去衰,以為平好。今動如人喘又堅,故有積氣在胸中,滿悶妨食,名曰心痹。積者陰氣,聚者陽氣;積者五髒所生,聚者六腑所成;積者其始有常處,聚者發無根本、無所留止也。

    平按︰“診之”《素問》、《甲乙》作“診曰”。

    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得之急疾思慮外事,勞傷心虛,邪氣因襲,不從內傳,以為痹也。

    平按︰注“心虛”,“心”字原缺,謹依經文作“心”。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

    肺脈手太陰屬金也,色白,故曰白脈。白脈,秋脈。秋脈如浮,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以為平好。今雖得浮,然動如人喘,即知肺氣並心,心實故驚,肺虛故有積氣在于胸中,出氣多噓,名曰肺。亦以肺虛,故病寒熱也。

    平按︰“驚有”,“有”字《甲乙》作“為”。

    得之醉而使內。

    以因酒醉力意入房,喘呼傷肺之所致也。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

    脾脈足太陰屬土色黃,故曰黃脈。黃脈好者,代而不見;惡者,見時脈大而虛,即知積氣在于腹中,腹中厥氣,名曰厥疝,男女同病。

    平按︰“黃脈”一段,《素問》在“青脈”一段下。注“同病”,袁刻“同”誤作“內”。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脾主四肢,急促用力,四肢汗出,受風所致。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名曰肝痹,

    肝脈足厥陰屬木色青,故曰青脈。青脈,春脈。春脈如弦,氣來濡弱軟虛而滑,端直以長,以為平好。今青脈至,長而左右彈,即知有積氣在心下,支而妨,名曰肝痹。

    平按︰《甲乙》“左”上有“弦”字。注“妨”下,袁刻有“食”字。

    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痛;

    得之因于寒濕,足冷而上,以成其病,與疝病同。足厥陰脈從足循少腹上頭,故腰足頭痛。

    平按︰《甲乙》注雲︰“一本雲︰頭脈緊。”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腹中與陰,名曰腎痹,

    腎脈足少陰屬水色黑,故曰黑脈。黑脈,冬脈。冬脈如營,其氣來沉而搏,以為平好。今黑脈至,上堅而大,即知有積氣在腹中及陰中,名曰腎痹。

    平按︰“腹中”《素問》作“小腹”,《甲乙》作“少腹”。

    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得之因以冷水沐發及洗浴而臥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

    相前五色異脈,先相于面五色者,見面得黃色,目之四色見于面者,以土為本,故皆生。

    平按︰注“以土為本”,袁刻“土”作“上”。

    面青目赤,

    肝病心乘,名曰實邪。

    面赤目白,

    心病肺乘,名曰微邪。

    面青目黑,

    肝病腎乘,名曰虛邪。

    面黑目白,

    腎病肺乘,亦曰虛邪。

    面赤目青者,

    心病肝乘,名曰虛邪。

    平按︰《素問》無“者”字。

    皆死。

    此之五色,皆為他克,不得其時,不療皆死。但色難知,且依一義如此也。

    平按︰《素問》“死”字下有“也”字。


如果你對黃帝內經太素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黃帝內經太素》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