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四第十四《湯液醪醴論篇》。
黃帝問岐伯曰︰法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舍于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治也,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持法守其數。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于耳,五色日見于目,而病不愈者,亦可謂不蚤乎?
精,謂有而不虛也。但有病在皮膚,微小精實不虛,若不療者,定成大病,故良工稱為病成。以其病者精志眷慕于親戚,耳目玩樂于聲色,日久病成,不可療也,由其不破于脆微也。
平按︰《素問》“法病”作“夫病”;“必先舍”作“必先入結”;“持法”作“得其法”;“可謂”作“何暇”,新校正雲︰“按︰別本暇作謂。”注“有而不虛”,原鈔作“有而虛不”,原校作“不虛”。“精實不虛”,“虛”字袁刻誤作“無”。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若本無病,則亦無療方,故知有病為本,然後設工,是則以病為本,以工為末也。標,末也。風寒暑濕所生之病以為本也,工之所用針石湯藥以為標也。故病與工相契當者,無大而不愈;若工病不相符者,雖微而不遣,故曰不得,邪不服也。
黃帝問曰︰其病有不從豪毛而生,而五髒陽傷以竭,
有病不以風寒暑濕邪襲于豪毛腠理,入而為病,而五髒傷竭,此為總言。
平按︰《素問》“有”上無“病”字;“生而”作“而生”;“傷以竭”作“陽以竭也”,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及《太素》陽作傷,義亦通。”
津液虛廓,
腎傷竭也。廓,空也。
平按︰“虛廓”《素問》作“充郭”。“廓”袁刻誤作“廊”。
其魄魄獨,
心傷竭也。
平按︰“其魂魄獨”《素問》作“其魄獨居”。
孤精于內,氣耗于外,
雖有五髒之精,而外少吐納之氣。耗,少也,肺傷竭也。
形別不與衣相保,
皮膚不仁,不與衣相近,脾傷竭也。保,近也。
平按︰“形別不與衣相保”《素問》作“形不可與衣相保”。
此四亟急而動中,是氣巨于內,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
此四候即是五髒傷竭,病生于內,故曰動中。亟,數也。是為五髒大氣數發,病生于內,病形施外,療之奈何也。
平按︰《素問》“亟”作“極”;“巨”作“拒”。注“巨”,大氣也,應作“巨”,袁刻作“拒”。
岐伯曰︰卒治權衡,
卒,終也。權衡,髒腑陰陽二脈也。病從內起,終須調于髒腑陰陽二脈,使之和也。
平按︰《素問》作“平治于權衡”。
去宛陳,
宛陳,惡血聚也。有惡血聚,刺去也。
睫微動中四亟,
腎間動氣得和,則陰睫微動,四竭得生,故本標得,邪氣服。
平按︰《素問》“睫”作“”,新校正雲︰“《太素》作睫。”與此正同;“動”下無“中”字;“亟”作“極”。
濕衣繆處,以復其形,
繆,異也。衣肉不相保附,故曰繆處。調之既得腎氣動已,則衣肉相得,故曰復其形也。
平按︰“濕衣繆處”《素問》作“溫衣繆刺其處”。
開鬼門,
五神通之者也。
潔靜府,
潔,清靜也。心之不濁亂。
精以時,
命門所藏之精既多,以時而有。
服五湯,有五疏,修五髒,
五湯,五味湯也。藥有五味,以合五行,相克相生,以為補瀉,五氣得有疏通,以修五髒也。
平按︰《素問》“五湯”作“五陽”;“有五疏,修五髒”作“已布疏,滌五髒”。
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黃帝曰︰善哉。
腎間動氣,人之生命,故氣之和則精生,精生則形盛,形精既盛則骨肉相親,于是大氣平和,是為病形雖成,療之有驗。
平按︰注下“精生”,“精”字袁刻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