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寒熱 寒熱雜說

類別︰子部 作者︰隋•楊上善編注 書名︰黃帝內經太素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一《寒熱病篇》。又自篇首至“骨厥亦然”,見《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又自“骨痹”至“補之”,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又自“身有所傷”至“關元也”,見《甲乙經》卷十第二下篇。又自“厥痹者”至“陰經”,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又“暴”一節,見《甲乙經》卷十二第二。“暴聾”一節,見《甲乙經》卷七第一中篇。“暴癉”一節,見《甲乙經》卷十二第七。又自“臂陽明”至“盛瀉虛補”,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六。又自“足陽明有俠鼻”至“則瞑目”,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又自“寒厥”至“足太陰、少陽”,見《甲乙經》卷七第三。又“舌縱”一節,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六。又“振寒灑灑”一節,見《甲乙經》卷七第一中篇。又自“春取絡脈”至“治骨髓五髒”,見《甲乙經》卷五第一上篇。又自“身有五部”至“有癰疽者死”,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九下篇。又自“熱病始手臂者”至“止之于陰”,見《甲乙經》卷七第一中篇。又自“病始手臂者”至“項太陽而汗出”,見《素問•刺熱篇》,亦見本書《五髒熱病篇》。又自“凡刺之害”至末,見《甲乙經》卷五第四。

    皮寒熱,皮不可附席,毛發焦,鼻槁臘,不得汗,取三陽之絡,補手太陰。

    肺主皮毛,風盛為寒熱,寒熱之氣在皮毛,故皮毛熱不可近席。以熱甚,故皮毛焦。鼻是肺官,氣連于鼻,故槁臘,不得汗也。臘,肉干也。三陽絡在手上大支脈,三陽有余,可瀉之。太陰氣之不足,補之也。

    平按︰“皮不可附席”,“皮”字《靈樞》作“者”。《甲乙》“太陰”作“太陽”,恐誤。注“寒熱之氣”,“寒”字袁刻脫。“肺官”,“官”字原不全,因下注“唇口為脾官”,當是“官”字,袁刻作“宮”。

    肌寒熱,肌痛,毛發焦而唇槁臘,不得汗,取三陽于下以去其血者,補太陰以出其汗。

    寒熱之氣在于肌中,故肌痛毛發焦也。唇口為脾官,氣連肌肉,故肌肉熱,唇口槁臘,不得汗也。是為足三陽盛,故去其血也。足太陰虛,故補之出汗。

    平按︰“寒熱”下,《靈樞》有“者”字,《甲乙》有“病”字。“太陰”上,《靈樞》有“足”字。“以出其汗”《甲乙》“出”作“去”。

    骨寒熱,病無所安,汗注不休,齒未槁,取其少陰于陰股之絡;齒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寒熱之氣在骨,骨熱故無所安,汗注不休也。齒槁,骨死之候。齒不槁者,可取足少陰陰股間絡,以足少陰內主于骨故也。

    平按︰《甲乙》“寒”下有“骨”字;“病”作“痛”;“未槁”作“本槁痛”;“已槁”作“色槁”。注“內主于骨”,袁刻“主”誤作“寒”。

    骨痹,舉節不用而痛,汗注煩心,取三陰之經補之。

    寒濕之氣在于骨節,肢節不用而痛,汗注煩心,名為骨痹,是為手足三陰皆虛,受諸寒濕,故留針補之,令濕痹去之矣。

    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所墮墜,四肢懈不收,名曰體解,取其少腹齊臍下三結交。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齊下三寸,關元也。

    因傷出血多,一也;中風寒,二也;有墮墜,三也。體者,四肢也。三者俱能令人四肢解墮不能收者,名曰體解之病,可取之足陽明、足太陰于臍下小腸募關元穴也。三結者,足之三陰太陰之氣,在臍下與陽明交結者也。

    平按︰《甲乙》“血出多”作“出血多”;“墮墜”作“墜墮”。《靈樞》“懈”作“解惰”。“齊”《靈樞》、《甲乙》作“臍”。

    厥痹者,厥氣上及腹,取陰陽之絡,視主病者,瀉陽補陰經。

    失逆之氣,從足上行,及于少腹,取足之陰陽之絡,所主之病,瀉去其血,補足三陰經也。

    頸側之動脈人迎。人迎,足陽明也,在嬰筋之前;嬰筋之後,手陽明也,名曰扶突;次脈,手少陽脈也,名曰天牖;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掖下動脈,臂太陰也,名曰天府。

    膺前當中任脈,謂之天突。任脈之側動脈,足陽明在嬰筋之前,人迎也。名足陽明等者,十二經脈,足太陰屬脾絡胃,上膈俠陽明連舌本。足少陰從腎上貫膈入肺,循喉嚨俠舌本。足厥陰屬肝絡膽,循喉嚨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額與督脈會顛,支者從目系下頰里。此足三陰至頸項之中,所行處深,故不得其名。足厥陰雖至于頰,不當頸項沖處,故其穴不得脈名。手少陰心脈雖循胸系目系,以心不受邪,其氣不盛;手心主脈從心包循胸出脅腋,不至頸項,又是心包,其氣更不盛,故此二脈之穴,不得脈名。手太陰肺脈,以肺居髒上主氣,其氣強盛,雖不至頸項,發于氣穴,得于脈名。手足三陽,手太陽脈雖循頸上頰,至目兌眥,以是心腑,其氣不盛,故穴不得脈名。足少陽膽腑脈起目兌眥,下行至胸,以膽谷氣不盛,故其穴不得脈名。唯手、足陽明谷氣強盛,手少陽三焦之氣(有本為足少陽,檢例誤耳),足太陽諸陽之長,所以此之四脈,並手太陰,入于五部大輸之數也。與彼《本輸》之中脈次多少不同,彼中十二經脈之中,唯無足之三陰、手之少陰,手足諸陽皆悉,奇經八脈之中有任、有督,以為脈次。此中唯取五大要輸,以為差別。

    平按︰注“所行處深”,袁刻作“行處深深”。又注“皆悉”下所缺二字,細玩余文,似“具,于”二字。

    陽逆頭痛,胸滿不得息,取人迎。

    足陽明從大迎循發際至額顱,故陽明氣逆頭痛也。支者下人迎循喉嚨屬胃絡脾,故氣逆胸滿不得息,可取人迎。人迎胃脈主水谷,總五髒之氣,寸口為陰,此脈為陽,以候五髒之氣,禁不可灸也。

    暴氣鯁,取扶突與舌本出血。

    手陽明別走大絡乘肩上曲頰,循齒入耳中,會宗脈五絡皆入耳中,故耳中脈名宗脈也。所以人暴氣鯁,取此手足之陽明扶突之穴,出血得已。氣在咽中,如魚鯁之狀,故曰氣鯁。舌本一名風府,在項入發際一寸督脈上,今手陽明正經不至風府,當是耳中宗脈絡此舌本,以血有余,故瀉出也。

    平按︰“氣鯁”《靈樞》“鯁”作“”,《甲乙》作“硬”。“取”作“刺”。

    暴聾氣蒙,耳目不明,取天牖。

    手少陽從羶中上系耳後,支者從耳後入耳中,走出耳前至目兌眥,故手少陽病,耳暴聾不得明了者,可取天牖,在頭筋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發際上也。

    平按︰《甲乙》“蒙”下有“瞀”字;“不明”作“不開”,下有“頭頷痛,淚出鼻衄,不得息,不知香臭,風眩喉痹”十八字;“取天牖”作“天牖主之”。

    暴攣癇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足太陽脈起目內眥,上額交顛,入絡腦,下俠脊抵腰,循膂過髀樞,合貫出外踝後,至小指外側,故此脈病,暴腳攣,小兒癇,頭眩足痿,可取天柱。天柱,俠項後發際大筋外廉陷者中也。

    平按︰《甲乙》“攣”上有“拘”字。

    暴癉內逆,肝肺相薄,血溢鼻口,取天府。此為大輸五部。

    熱盛為癉。手太陰脈起于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故此脈病,腹暴癉,脾胃氣逆,肝肺之氣相薄,致使內逆,血溢鼻口,故取天府。天府,在腋下三寸內廉動脈。此為頸項之間髒腑五部大輸。

    平按︰“癉”《甲乙》作“痹”。“大輸”《靈樞》作“天牖”,《甲乙》此句作“此為胃之大腧五部也”,注雲︰“五部,按《靈樞》雲︰‘陽逆頭痛,胸滿不得息,取人迎。暴氣,刺扶突與舌本出血。暴聾氣蒙,耳目不明,取天牖。暴拘攣癇,足不任身者,取天柱。暴痹內逆,肝肺相薄,血溢鼻口,取天府。此為胃之五大俞五部也。’今士安散作五穴于篇中,此特五部之一耳。”據此則大輸五部,《靈樞》、《太素》經文本相連屬,士安撰《甲乙》散見于各篇中。又此注所引“刺扶突”,今本《靈樞》作“取扶突”。“暴拘攣”今本《靈樞》作“暴攣”。“癇”,今本《靈樞》作“癇眩”。“此為胃之五大俞五部也”今本《靈樞》作“此為天牖五部”。與所引略有不同,想有別本也。

    臂陽明有入鼽遍齒者,名曰人迎,下齒齲,取之臂,惡寒補之,不惡寒瀉之。

    臂陽明,手陽明也。手陽明脈從手上行,循臂入缺盆下絡肺,支者從缺盆行嬰筋後上頸,入至下齒中,還出俠鼻,起足陽明,交額中,下入上齒中,遂出循頤至大迎,支者從大迎下行嬰筋之前至人迎,至嬰筋時,二經皮部之絡,相至二經,故臂陽明之氣亦發人迎,故稱有入。所以下齒齲,取于手之商陽穴也。惡寒陽虛,故補之。不惡寒者陽實,故瀉之也。

    平按︰《靈樞》“入鼽”作“入”。《甲乙》“齒”上無“遍”字。“人迎”《靈樞》、《甲乙》作“大迎”,《甲乙》注雲︰“《靈樞》名曰禾,或曰大迎。詳大迎乃是陽明脈所發,則當雲禾是也。然而下齒齲又當取足陽明禾、大迎,當試可知耳。”據此,則《靈樞》、《甲乙》所稱,未能確定,玩楊注自明。又注“俠鼻”,“俠”字袁刻誤作“喉”。

    足之大陽有入頰遍壇菡擼 喚撬錚 銑萑#   詒怯臏埃 講  保 瀆鍪 蛐褐  樵蠆怪 R輝蝗  雒紀猓 講  保  盒椴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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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按︰“足之太陽”《甲乙》作“手太陽”。“入頰”《靈樞》、《甲乙》作“入”。《靈樞》“鼽前”作“前”;“眉外”作“鼻外”,下無“方病之時,盛瀉虛補”八字。

    足陽明有俠鼻入于面者,名曰懸顱,屬口對入系目本,視有過者取之,損有余,益不足,反者益甚。

    足陽明大經起鼻交,下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交承漿,循頤出大迎,上耳前循發際,氣發懸顱之穴,有皮部之絡與口相當,入系目系。對,當也。視此足陽明有余不足,可損益之。取之失者,反益甚也。

    平按︰《甲乙》“有俠”作“又俠”。《靈樞》“俠”作“挾”。《甲乙》“目本”下有“頭痛引頷取之”六字;“益不足”作“補不足”。

    足大陽有通項入于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固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

    足太陽經起目內眥,上額交顛上,其直者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有絡屬于目本,名曰目系。太陽為目上綱,故亦是太陽與目為系。今別來屬于頭,其氣是通,故頭與目有固痛者,取于項中足太陽筋兩間別下項者氣之所發大椎穴者。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三陽督脈之會也。

    平按︰“固痛”《靈樞》、《甲乙》作“苦痛”。注“筋兩”,據經文應作“兩筋”。

    陰喬、陽喬,陰陽相交,陽入陰出,陰陽交于兌眥,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

    二喬皆起于足,行至于目,是為二喬同向上行,何以稱陽入陰出也?人之呼氣出為陽也,吸氣入為陰也,故呼氣之時,在口為出,于頭足亦出;吸氣之時,在口稱入,于頭足亦入。今于目眥言陰陽出入,以相交會目得明也。所以陽盛目張不能合,陰盛則目瞑不得開,宜取此二喬也。

    平按︰“喬”《靈樞》、《甲乙》作“”。“陽入陰出”《靈樞》作“陽入陰,陰出陽”;“兌”作“銳”。《甲乙》作“陽氣絕乃瞑,陰氣絕則眠”。

    寒厥,取陽明、少陰于足,留之。

    失逆寒氣從足而上,令足逆冷,可取足少陰脈太溪,太溪在足內踝後骨上動脈陷中;取足陽明脈解溪,解溪在足沖陽後一寸半。

    平按︰《靈樞》、《甲乙》“寒厥”一節在“熱厥”後。

    熱厥,取足太陰、少陽;

    失逆熱氣從足起者,可取足少陽絡光明,在外踝上五寸別走厥陰者,及足太陰脈療主病者也。

    舌縱涎下煩,取足少陰。

    足少陰脈從足心上行屬腎絡膀胱,貫肝膈入肺,循喉嚨俠舌本,支者從肺絡心注胸中,故其脈厥熱,涎下心中煩,取足少陰然谷穴。然谷,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也。

    平按︰《甲乙》“涎”作“”;“”作“悶”;“取足少陰”作“陰交主之”。

    振寒灑灑鼓頷,不得汗出,腹脹煩,取手太陰。

    灑,音洗。手太陰脈起于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別者上出缺盆,循喉嚨合手陽明,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肺以惡寒故虛,病振寒鼓頷也。循胃屬肺,故腹脹煩。,音悶。可取手太陰少商穴。少商,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平按︰《甲乙》“灑灑”作“淒淒”;“”作“悶”。注“循胃口”,“循”,袁刻作“從”。

    刺虛者,刺其去也;

    謂營衛氣已過之處為去,故去者虛也,補之令實。

    刺實者,刺其來也。

    謂營衛氣所至之處為來,故來者為實,瀉之使虛也。

    春取絡脈,

    春時肝氣始生,風疾氣急,經氣尚深,故取絡脈分肉之間,療人皮膚之中病也。

    夏取分腠,

    夏時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于經隧溝洫,燻熱分腠,內至于經,故取分腠,以去肌肉之病也。

    秋取氣口,

    秋時肺氣將斂,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故取氣口,以療筋脈之病,氣口即合也。

    冬取經輸,

    冬時腎氣方閉,陽氣衰,少陰氣緊,太陽沉,故取經井之輸以下陰氣,取滎輸實于陽氣,療于骨髓五髒之病也。

    平按︰“輸”《甲乙》作“俞”,下同。

    凡此四時,各以為齊。絡脈治皮膚,分腠治肌肉,氣口治筋脈,經輸治骨髓、五髒。

    齊,音劑也。

    身有五部︰伏菟一;

    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氣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針,此要禁為第一部,故生癰疽者死也。

    腓二,腓者踹也;

    腓,音肥。承筋一名踹腸,一名直腸,脈在踹中央陷中,足陽明太陽氣所發,禁不可刺,故踹為要害之處,生癰疽者死也。

    平按︰《甲乙》“腓”作“踹”,無“腓者踹也”四字。《靈樞》“踹也”作“也”。

    背三;

    自要輸已上二十一椎兩箱稱背,去髒腑甚近,皮肉至薄,若生癰疽,陷而必死也。

    五髒之輸四;

    五髒手足二十五輸,當于輸穴生癰疽者死也。

    項五,

    項之前曰頸,後曰項。三陽督脈在項,故項生癰疽致死也。

    五部有癰疽者死。

    癰疽害甚,故生人之要處致死。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陽明、太陰而汗出;

    以下言療熱病取脈先後。熱病等所起,起于四肢及頭,故病起兩手者,可取手陽明井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以手陽明谷氣盛也;及手太陰 孔最,在腕上七寸也。

    病始頭首者,先取項太陽而汗出;

    有熱等病起于頭者,可取于項足太陽脈天柱之穴,天柱在俠項後發際大筋外陷也。

    病始足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

    病起足者,可取陽明合三里穴,三里在膝下三寸外廉。

    平按︰《靈樞》、《甲乙》“”作“脛”。

    臂太陰可出汗,

    手太陰脈主氣,故出汗取之也。

    平按︰“出汗”《靈樞》作“汗出”,下同。

    足陽明可出汗。

    足陽明主水谷,多氣血,故出汗取之。

    取陰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陽;取陽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陰。

    取陰脈出汗不止,可取陽脈所主之穴止;若取陽脈出汗不止,可取陰脈所主之穴止之也。

    平按︰《甲乙》無兩“于”字。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b懼,致氣則生為癰瘍。

    凡行針要害,無過二種︰一種者,刺中于病,補瀉不以時去針,則泄人精氣;刺之不中于病,即便去針,以傷良肉,故致氣聚。精泄益虛,故病甚虛b。b,怯也。氣聚不散,為癰為瘍也。

    平按︰“b懼”《靈樞》、《甲乙》作“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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