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此其候也。黃帝曰︰善”,見《靈樞》卷十二第八十一《癰疽篇》。又自篇首至“髒傷故死矣”,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九上篇。又自“黃帝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至“此其候也。黃帝曰︰善”,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九下篇。又自“黃帝問于岐伯曰︰有病癰腫致痛”至“可使全。黃帝曰︰善”,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腹中論篇》。又自“黃帝問曰”諸癰腫筋攣“至末,見《素問》卷五第十四《脈要精微論篇》,《甲乙》同上。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聞腸胃受谷,上焦出氣,以溫分肉,而養骨節,通腠理。
上焦出衛氣,衛氣為陽,故在分肉能溫之也。氣潤骨節,骨節腦髓皆悉滋長,故為養也。令腠理無癰,故為通。
中焦出氣如露,上注溪谷而滲孫絡,孫絡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滿乃注于絡脈,皆盈,乃注于經脈。
出氣,謂營氣也。經絡及孫絡有內有外,內在髒腑,外在筋骨肉間。谷入于胃,精液滲諸孫絡,入于大絡,大絡入經,流注于外。外之孫絡,以受于寒溫四時之氣,入絡行經以注于內。令明水谷津液,入于孫絡,乃至于經也。內外經絡行于髒腑,髒腑氣和乃得生也。
平按︰“露”《甲乙》作“霧”。“孫絡”二字《靈樞》、《甲乙》不重。“而赤”《甲乙》作“赤而”。“先滿,滿乃注于絡脈”《靈樞》作“先滿溢,乃注于絡脈”,《甲乙》“滿”字不重,“絡脈”下重“絡脈”二字。注“滲諸孫絡”,“諸”袁刻作“于”。
陰陽已張,因息乃行,行有經紀,周有道理,與天合同,不得休止。
張,張也。陰,營氣也。陽,衛氣也。神之動也故出入息動,息之動也營衛氣行,營衛氣行必有經紀,營衛周行道理,人與天道同運,天運非常之道故不休也。
平按︰《甲乙》“已張”作“乃張”;“乃行”作“而行”。
切而調之,從虛去實,瀉則不足,疾則氣減,留則先後;從實去虛,補則有余。血氣已調,形神乃持,余已知血氣之平與不平,未知癰疽之所從生,成敗之時,死生之期,期有遠近,何以度之,可得聞乎?
切,專志也。用心專志,調虛實也。瀉者順于虛,專去盛實,瀉之甚者,則不足也。氣至因而疾瀉,則便氣盛。氣至留而不瀉,則針與氣先後不相得也。若順實唯去于虛,補之甚者,則有余也。是以切而調之者,得之于心,不可過虛實也。故善調者,補瀉血氣,使形與神相保守也。持者,保守也。如此調養,血氣平與不平,言已知之;然猶未通癰疽三種之論,故請所聞。
平按︰“形神”《靈樞》作“形氣”。“平與不平”《甲乙》作“至與不至”。
岐伯曰︰經脈留行不止,與天同度,與地合紀。
此言天有度數,地有經紀。
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蝕;地經失紀,水道流溢,草 不成,五谷不殖,徑路不通,民不往來,巷聚邑居,別離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