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同契》曰︰“朔旦屯值事,昏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既未至昧爽,終則復更始。”
按︰非爻本,只以反對寓火候之上下,且如屯蒙二卦是反對。以屯卦之本體言之,自初爻至上爻,即如陽火之自下升進至于頂也。倒觀即為蒙卦,卻似從屯之上爻一般,如陰符之自上而降下入黃庭也。蓋反對只是一卦,而一正一倒看即如火候,本只是一火而有上下也,他卦皆然。就是八正對亦作反對看,通乎此則火候之機在我,可以不用卦爻矣。
卷中 闡發六十卦喻火候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真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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