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同契》曰︰“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胞。”又曰︰“陽稟陰受,雌雄相須。”此統言天地萬物,陰陽施受之理也。
又曰︰“恆順地理,承天布宣。”此言乾施氣于坤,而坤承順之也。
又曰︰“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此言日施光于月也。
又曰︰“母含滋液,父主秉與。”此言父施氣于母也。
按︰此正元精之所產也。元精固以靜翕而生,然非心氣下交于腎,則腎無所受,將何以翕聚而化生哉。滿太虛中只是一個元氣,此氣即是天。此氣中渣滓結成大塊即是地。此氣有消息即是陰陽。每年秋冬時此氣收斂在地中,到冬至則又自下升上,生生化化積漸,升到極至處又漸消去,亙古及今常常如此。地中生物的即是此氣,無此氣則地不能生物,是生物者地也,所以生物者天之氣也,地但能翕聚而布宣之耳。作丹必心氣下交于腎,腎含受而翕聚之,然後能成變化,與此何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