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產後證下 產後痢分證用藥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
女科經綸
薛立齋曰:產後痢,或因飲食傷損脾土,脾土虛不能消食,當審治之。若米食所傷,六君子加谷芽。面食傷,加麥芽、萊菔子。肉食傷,加山楂、神曲。兼嘔吐,加藿香。若久不愈,或非飲食所傷,乃屬腎氣虧損,必用四神、六味、八味丸補腎。若用分利導水之劑,是虛其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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