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 韓暨傳

類別︰史部 作者︰陳壽(晉) 書名︰三國志

    韓暨字公至,南陽堵陽人也。同縣豪右陳茂,譖暨父兄,幾至大闢。暨陽不以為言,庸賃積資,陰結死士,遂追呼尋禽茂,以首祭父墓,由是顯名。

    舉孝廉,司空闢,皆不就。乃變名姓,隱居避亂魯陽山中。山民合黨,欲行寇掠。暨散家財以供牛酒,請其渠帥,為陳安危。山民化之,終不為害。避袁術命召,徙居山都之山。荊州牧劉表禮闢,遂遁逃,南居孱陵界,所在見敬愛,而表深恨之。暨懼,應命,除宜城長。

    太祖平荊州,闢為丞相士曹屬。後遷樂陵太守,徙監冶謁者,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匹;更作人排,又費功力。暨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三倍于前。在職七年,器用充實。制書褒嘆,就加司金都尉,班亞九卿。文帝踐阼,封宜城亭侯。黃初七年,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邑二百戶。時新都洛陽,制度未備,而宗廟主楊皆在鄴都,暨奏請迎鄴四廟神主,建立洛陽廟,四時蒸嘗,親奉粢盛。祟明正禮,廢去淫祀,多所匡正。在官八年,以疾遜位。景初二年春,詔曰:"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潔,年逾八十。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其以暨為司徒。"夏四月薨,遺令斂以時服,葬為土藏。謚曰恭侯。子肇嗣。肇薨,于邦嗣。

    【譯文】

    韓暨,字公至,南陽堵陽縣人。因同縣豪貴陳茂誣陷,韓暨的父兄幾乎被極刑處罰。韓暨表面上只字未提,受雇于人作勞役用以積累資金,暗地里結交敢死之士,終于追喊搜尋擒殺了陳茂,用他的人頭祭奠父親的墳慕,因而顯名。被推舉為孝廉,又被司空征召,都未應命。于是隱姓埋名,避亂在魯陽山中。山民糾合在一起,準備做盜賊。韓暨拿出自己的家財買來牛酒食物,請來其首領,陳之以利害關系。山民于是解散,沒有為害作亂。為了躲避袁術的征召,韓暨遷居到山都縣的山中。荊州牧劉表以禮來征召,于是韓暨又往南逃跑,居住在屏陵縣界內,所到之處都受人敬愛,但劉表卻非常恨他。韓暨有所憂患,于是從命,擔任了宜城縣縣長。

    太祖曹操平定了荊州,韓暨被征召為丞相士曹屬。後被選為樂陵太守,又調任為監冶渴者(監督管理冶鑄的官)。以前冶鑄,都是用馬來推引鼓風吹炭的工具,每次將炭點燃吹旺,都要用一百匹馬,改用人來推引,又太費人力。韓暨于是憑借著水流來推引,而這種方法的效率是前兩種方法的三倍。在職七年,國內所用的兵器械具都很充足。太祖下令褒獎,加授他為司金都尉,地位僅次于九卿。文帝曹丕繼位後,封他為宜城亭侯。黃初七年(226),又升為太常,晉封南鄉亭侯,食邑二百戶。

    當時曹丕剛遷都洛陽,法令禮俗還欠完備,而宗廟和祖先牌位,都還在鄴城舊都。韓暨上奏章請求迎接鄴城四廟中的先祖牌位,建立洛陽廟,四季祭祀,供奉祭品。他崇奉宣明正禮,廢除不合禮制的祭祀。在位八年,終因病而退。景初二年(238)春天,魏明帝下詔書說︰“太中大夫韓暨,修身養性,高風亮節,年過八十,堅守道義更加堅定,真可謂純樸敦厚,愈老愈勤勉。因此授予他司徒之職。”四月韓暨去世,遺囑指令人鹼時只穿平時的衣服,用上掩埋即可。追謚為恭侯。兒子韓肇繼承爵位。韓肇去世後,兒孫韓邦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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