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卷四 五形变通说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公笃曰。相有千般。难逃生克制化之中。法固无穷。参考吉凶祸福之义。

    形格各得其气而生。以相生相化为吉。相争相克为凶。凡定格局。先明主客兼体之义。为第一步。故吉凶祸福皆在其中。以合格为富贵寿考。不合格为贫贱劳碌也。

    一大一小为不配。又陷又露为不周。

    五官以开展为吉。五岳以匀配为吉。故一大一小。皆受克制。而有缺点也。又陷者。为不足之破败而生。又露者。为不合之刑克而成。故不周全。亦相法之所忌也。盖不足者。而见缺点之败。有余者。而见刑伤之劳。均非善相。而不合法也。

    额高耳反。主前泽破耗。火克金也。

    南岳高露。为火之有余。耳反廓飞。为金之不足。故火克其金。而前泽破耗。祖业萧条。余每见南岳高广。而反无前业。皆两耳之轮反廓飞之不配也。盖两耳为初运。故前业不守。而见破耗也。

    额尖颏大。主一生困穷。水克火也。

    余考南岳尖削。为火之不足。地阁丰大。为水之有余。故水克其火。而一生困穷。劳碌刑克。余每见地库丰隆。而反受穷困。亦由上亭尖弱之不配。火星受克于水。故也。即天停可胜地阁之义也。

    耳大目小。愚庸无知。金伤木也。

    两耳为金星。如形质长大。为金之有余。两目为木星。内为肝络。如形式太小。为木之不足。故金克其木。天姿愚拙。受制而寿。凡聪明者。耳目相配。耳有垂珠。目有清光。两不相克。而反相用也。

    目露鼻弱。凶险迭见。木克土也。

    两目大而露。为木之有余。鼻小弱尖。为土星之不足。故木克其土。应刑克人丁。惊险失败,凶危挫折。皆土受木之克。凡贵在眼。富在鼻。成败之关键在比。如两相克制。虽贵亦贫穷。而有危险之倾覆。己身破家也。

    鼻大口小。破梓离乡之格。土克水也。

    鼻为土星。丰隆过大。为土之有余。口小唇薄。为水星之不足。水受土克。则有六亲之累。内外之患。因而破梓离乡。而无立身之地。口为衣禄关键。故也。土星虽大。孤立而无用也。

    髭粗眉细。奴欺戚累之辈。下犯上也。

    眉为文采之官。在上为主。髭为下停之表。在下为客。均以柔细为合格。如眉粗浓而髭柔细。此为上临下之格。尚不至为害。如眉柔细而髭粗浓。此为客凌其主下欺其上之格。当然有害而凌虐。以相欺而累也。

    故法以阳阴交垢。为万物生。以五行错综为万物用。

    人之禀受。以阴阳交垢。而万物发生。天有阴阳而岁功成。人有阴阳而男女生。气有阴阳而寒暑别。地有阴阳而五谷收。凡人道物类器用。皆以五行之生克制化。而为用也。人之形格气色。亦合阴阳五行也。

    五行平匀。相生而为用。五行强弱。相克而为害。

    故人内具五行。心肝脾肺肾是也。外具五行。眉目鼻耳口是也。五行不可过。亦不可不足。如内五行不足。则有疾病发生。外五行不足。则有贫贱之害。过之则伤。而有孤独刑克。不及则害。而有夭亡下贱也。

    睛清额宽。必是贵豪之人。神充岳大。方为贤杰之士。

    睛清主贵。额宽亦主贵。如兼而有之。则为贵之豪者。神充者气厚而特智。又主寿征。岳大者。主有奇特行为。流芳千古。此贤杰之品。而立非常之功也。

    金木不可以相克。水火不可以相犯。

    金木不可平均而相争。则相克而为害矣。水火不可平匀而相争。亦相克而为害矣。故以金多木少。则为克化成用。木多金少。则为削木成器。水火亦然。相争而不济其用也。

    是以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火不嫌露。土不嫌浊。纯一则富贵寿考。反犯则劳苦贫贱。

    金以方为用。故不嫌其方也。木不嫌瘦。以瘦为用故也。水以圆肥为用。故不嫌其肥也。火以露为用。故不嫌其露也。土以浊为用。故不嫌其浊也。五形各得其正。皆富贵寿考。反犯则劳苦贫贱。与迍邅夭亡也。

    似金得金刚毅深。而威权万里。似木得木资财足。两流芳千年。

    纯金之局。而得其金气。主大贵而有权势。纯木之局。而得其木气。主清贵而富足。故帝王将相。皆多出金局。仙品多出本局。次亦圣贤。又次则名士名流。而有流芳事业。其富足尚其次也。

    似水得水文学贵。而福泽绵绵。似土得土富财库。而积金垒垒。

    纯水之局。而得水气。主大富贵而有权势。纯土之局。而得土气。主大富而有寿。征故帝王多出水局。次则为公侯之品。巨富多出土局。次亦富甲一州一邑也。

    似火得火主机智。而势碌险阻之功名。主客相合亦富贵。而平安享受之福泽。

    纯火之局。由尖露而成。主公侯将相之品。故寇准之头尖似笔。马周之肩耸如蕉。然多出艰难险阻之时。而成功业也。如五行之主客相合。亦为富贵寿考。而有厚福之格也。

    金形得金。局逢土为佳。土形得土局。见火尤妙。

    金形主贵。如兼一线之土。则贵中有富也。土局主富。如兼一线之火。则有小贵而合其用也。此言兼体之合格。上言纯一之局也。

    金局火重。财散如尘。木主金伤。钱消似雪。

    金之本局。如兼火体一半。或四分。皆言金局之受伤也。故财帛日见消耗矣。如木之本局。兼金一半。或四分。亦言木之受伤他。而财帛如汤泼雪之化也。

    火得红活。用显奇荣。水逢黑润。愈增福寿。

    火局得红活之气。当然立奇功而封侯拜相。但从惊险处而发达也。故马周之兴唐室。在中兴时代。寇准之辅宋室。在克敌时代。水局得黑润。亦主贵寿多福。

    火形兼木。必定超荣。水局逢金。于须发达。

    火局本尖露而成。如加以清秀。则为木火通灵之局。亦主智敏而享盛名。又作身后之事业。比言超群荣贵也。水局兼金。则为有权之贵。盛衰皆为权贵。乱世尤发武贵也。

    土逢乙木。奇发流通。木遇微金。削成器用。

    土局本主富而不贵。如兼一线之木。则为克化而有用。则富中有贵名也。然多为异路功名。而曰奇发。因其人为利用。因其时为利用。故也。本周兼一线之金。则削成器用。走险而发。则贵而有权也。

    火得微金。有财难积而不入库。木逢重金。虽贵必劳。而多挫折。

    火本克金。如金多火少。则炼成宝剑而为用。火多金少。则消化无余矣。虽有财而不入库。金本克木。如木少金多。克化为用。木多金少。削成器用。最忌金木各半。而相争也。

    木不兼金。虽贵而无权。火不兼土。已成而忽败。

    纯木为清贵仙品。有大名而无权势。须得微金以削成器。方为贵而有权也。火为上炎之象。而不持久。故得微土方持久。否则一成一败矣。

    水金合用。方大贵而无极。金土合形。虽富荣而有限。

    五形以金水两形为大富贵。千古帝王多出金水之局。故金水合用。而成一局。则大贵矣。金主贵而土主富。如金土合用。则为中富中贵。或常富常贵。以及教授梓荣之例。

    声音相应。纯一取之。内外不合。酌量定也。

    形格为外相之表。声音为内相之气。然声音亦有金木水火土各音。如合其形。则纯一而论。如内外不同。又须审查而酌量定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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