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卷十三 补遗第二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公笃曰。世之谈内相者。多论其隐藏之处。某处有何种特别之痕纹。或有何种特别之骨病。余则不然。按有名有质者。皆外相也。何得为内相耶。余考古人。皆以形质气色为外相。有名有质故也。其辨认较容易。各形各色。皆有标准一定之法也。以精神声音为内相。有名无质故也。其辨认较艰难。精神多浑藏而不露。声音多依稀而相似。而无标准一定之质也。凡人皆有内相外相。盛世偏重内相。乱世偏重外相。此其法也。兹特从古而更正之。读风鉴书者。勿为异端所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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